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
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择机通过二级市场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股计划。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回购股份平均成本价格不超过 50 元/股,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0 万股。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2018 年 1 月 16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有
关公告。
一、股份回购情况
截止 2018 年 3 月 22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971,9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70%,购买的最高
价为 44.70 元/股,最低价为 39.1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83,207,871.1 元
(含交易费用)。
至此,公司已实施完成股份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证券回购专户,根据公司拟定回购方案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尽快制定相
应方案并予以实施,在回购股份授予给后续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之前,
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三、其他
由于本次股份回购的目的是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总
股本不会因此发生变化。若后续涉及股份注销等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