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4月15日在锦州石油宾馆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时间:2004年4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
会议地点:锦州石油宾馆南一楼会议厅
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提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3财务决算报告;
4、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03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14,256,435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425,644元和5%的法定公益金712,822元,余额为12,117,969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2,922,008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25,039,977元。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现金和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6、关于2003年核销应收账款作坏账准备的议案;
7、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费用的议案;
以上七项内容详见2004年3月16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
8、关于2003年资产报废的议案
此项内容详见2003年12月12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4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日期:2004年4月8日— 4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五、其它
1、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张广平
电话:(0416)4159024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
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3月12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
5、对1—3项不做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