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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关于股东相关承诺履行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相关承诺履行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3 月 20 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间接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书面通知,
 方大集团分别持有的萍乡市博凯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凯矿业”)和萍乡
 市润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鑫矿业”)各 55%股权已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完成股权交割手续,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已出具博凯矿业、润鑫矿
 业变更通知书,方大集团不再持有博凯矿业、润鑫矿业的股权。有关事项具体
 如下:
    一、承诺事项说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2015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涉及
萍乡市润鑫矿业有限公司等二家公司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延期的议案》,同意方大
集团原定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办理完成博凯矿业和润鑫矿业各 55%股权交割
手续的承诺事项,延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相关内容详见 2015 年 12
月 15 日、12 月 31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之
《方大特钢关于股东承诺履行期限延期的公告》、《方大特钢 2015 年第九次临时
股东大会公告》)
    二、承诺履行情况
    2018 年 3 月 19 日,方大集团分别与自然人熊富强、汪湖萍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将博凯矿业、润鑫矿业各 55%股权转让给熊富强、汪湖萍。熊富强、
 汪湖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公司大股东身份。
    截止目前,博凯矿业、润鑫矿业的股权转让事宜已在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
 管理局备案并出具有关变更通知书,方大集团已完成博凯矿业、润鑫矿业股权
 交割手续,相关承诺履行完毕。
   三、其他情况
   公司将积极关注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有关要求,及时披露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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