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8〕302 号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和成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和成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新和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和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
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和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
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和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廖屹峰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余芳芳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4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
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 股 ( A 股 ) 股 票 175,000,000 股,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28.00 元,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4,900,000,000.00 元 , 坐 扣 承 销 和 保 荐 费 用 30,000,000.00 ( 含 税 )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4,870,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汇入本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和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4,622,641.51(不含税)
元后,并考虑已由主承销商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1,698,113.21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4,867,075,471.7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03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铺底流动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设备投资
投资额 资金 或核准文号
潍坊市发展和改
年产 25 万吨蛋氨
536,984.22 487,000.00 59,618.25 439,210.94 38,155.03 革委员会备字
酸项目
1607000051 号
合 计 536,984.22 487,000.00 59,618.25 439,210.94 38,155.03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8 年 1 月 25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605.5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占总投资的比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年产 25 万吨蛋氨酸项目 536,984.22 3,605.59 0.67
合 计 536,984.22 3,605.59 0.67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