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告为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鑫医疗”)与成
都威力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成都威力生”)主要股东签订的购买
其持有的部分股权之意向协议,本意向协议中未尽事宜将在后续签订的股权转让正式协议中作
进一步约定,具体交易细节以正式协议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待正式协议达成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
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交易还需公司聘请审计、评估等相应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等工作,
本次交易最终条款以后续签订的股权转让正式协议为准,正式协议的签订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近年来,公司瞄准血液净化领域,将血液净
化系列产品业务不断做大做强,致力于打造成为血液净化产品和服务专业供应商。
通过持续的自主研发,现已拥有血液透析过程全套耗材的注册证并实现了上市推广。
为了逐步完成对血液净化相关设备领域的覆盖,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血液净化产
品链,真正成为血液透析全产业链专业制造商和运营商,公司与成都威力生及其主
要股东刘韶林、陈贵文于2018年3月19日就三鑫医疗收购成都威力生部分股权事宜签
订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三鑫医疗计划收购刘韶林、陈贵文分别持有的成都威
力生部分股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刘韶林,男,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652901************,为具有完全行
为能力的自然人,拥有订立并履行协议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陈贵文,男,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513027************,为具有完全行
为能力的自然人,拥有订立并履行协议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威力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94916300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贵文
注册资本:1055.555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4日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天府生命科技园B6幢301
经营范围:研究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三类: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凭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销售医疗器械三类:体外循环及血液
处理设备;医疗器械二类: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医用超声仪器及相关设备(凭医疗器
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及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销售计算机软硬
件、办公设备、机械设备、教学用具;计算机系统集成;清洁服务、家庭服务;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
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标的公司作为专业从事血液净化系列医疗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支持为
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创立十多年以来,通过对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
用水处理设备的持续研发及销售推广,在行业内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实力。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刘韶林 578.00 54.7579%
2 陈贵文 422.00 39.9789%
3 成都技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5.5556 5.2632%
合 计 1055.5556 100%
四、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方(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乙方一:刘韶林;乙方二:陈贵文)、丙方(成都威力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着平等互利的基本原则,经友好协商,于2018年3月19日签订本协议书,各方一致
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目标股权
甲方有意向收购乙方持有的成都威力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或“标的公司”)出资额 3,500,000.00元人民币(即33.1579%股权)。其中:甲方
向乙方一收购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出资额 2,880,000.00元人民币(即27.2842%股权),
甲方向乙方二收购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出资额 620,000.00元人民币(即5.8737%股
权)。
本次转让完成后,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继续收购或单方增资的方式获取标
的公司更多股权,直至实现对标的公司控股。
(二)转让方式与转让价格
标的公司整体作价,整体估值不低于7600万元人民币。具体交易价格以甲方对
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综合考虑交易条件等因素,并经各方
协商后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
各方同意,甲方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甲方最终实际支付
金额、支付条件及时间安排等将由交易各方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中确定。
(三)各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保证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3)甲方保证在成为丙方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丙方的发展。
2、乙方、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丙方是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拥有开
展其业务所需的所有必要批准和许可;
(2)乙方承诺本次向甲方转让股权相关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批准。
五、本次股权转让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标的公司是一家专业的透析机、透析器复用机及透析用水设备等血液净化系列
医疗设备制造商,且拥有优秀的技术、管理和销售团队,其产品不仅在国内市场上
市销售,还积极开拓了海外市场。
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战略需要提出的,如本次收购成功,
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血液净化产品链,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在血液净化领域的技
术和渠道优势,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六、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