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iangsu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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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 W[2018]E1037 号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孚通
信”)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年度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孚通信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天孚通信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
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天孚通信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年度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天孚通信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年
度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执业准则要求我
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天孚通信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
映了天孚通信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刘勇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一红
中国无锡 2018 年 3 月 16 日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
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5 年 2 月由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859 万股,其中:发行新股 1,524 万股,转让老股 335 万
股,发行价格为 21.41 元/股。本次发行新股 1,524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2,628.84
万 元 , 发 行 费 用 共 计 4,077.48137 万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28,551.3586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2 月 13 全部到账,并江苏公证天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15]B017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22,674.40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6,947.25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5,876.96 万元,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070.29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7 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885.37 万元,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 4,151.17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节余 2,991.59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159.58 万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25,559.77 万元,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151.17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节余 2,991.59 万元,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159.58 万元),募
集资金使用完毕。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
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分别与农行苏州高新区支行、浙商银行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之一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高安天孚光电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高安天孚”)和东吴证券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亦与农行苏州高新区
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实施主体 存储余额 备注
光无源器件扩产及 农业银行苏州高新 本公司
10547601040033818 — 已销户
升级建设项目 区支行 (母公司)
光无源器件扩产及 农业银行苏州高新 高安天孚
10547601040033966 — 已销户
升级建设项目 区支行
本公司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3050020010120100084796 — 已销户
(母公司)
合计 — ——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投资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不再使用,公司已
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余额合计 4,151.17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节余 2,991.59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
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159.58 万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
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农行苏州高新区支行、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和保荐机构
东吴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除对募投项目之一“光无源器件扩产及升级
建设项目” 投资进度由 2016 年 6 月 30 日调整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外,本公司不
存在对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其他变更情况。
本公司上述投资进度调整事项业经公司 2016 年 7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3,239.95 万元。
本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事项业经公司 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 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为人民币 27.62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收益为人民币 909.25 万元。
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业经公司 2016 年 5 月 9 日股东大
会《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通过。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由股份公司负责实施,系在现有的研发基础上建设集
技术研发、新品设计、样品制作、产品测试、小批量试产于一体的研发中心。本
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综合研发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
目标提供技术保障。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光无源器件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由高安天孚负责实施,系基于公司现有的陶
瓷套管、光纤适配器、光收发接口组件产品进行的扩产升级建设项目,是现有业
务的规模扩大。由于陶瓷套管年产量中部分为本公司生产光纤适配器、光收发接
口组件领用,故本公司根据项目实施后光纤适配器、光收发接口组件产品年销售
量较实施前产能的增量计算本募集资金项目的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 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不当使用及披露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交所规定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
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以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
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6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8,551.36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85.3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559.7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期末投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资进度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3)= 现的效益 计效益
分变更) (2) 态日期 大变化
(2)/(1)
光无源器件扩产及升级建设 否 24,670.00 24,670.00 2,885.37 21,824.06 100.00% 2017-3-31 7,360.16 N/A 否
研发中心建设 否 3,887.00 3,887.00 — 3,735.71 100.00% 2015-12-31 N/A N/A 否
合计 -- 28,557.00 28,557.00 2,885.37 25,559.7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不适用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光无源器件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由于受厂房土建、验收及装修时间延长的影响,导致设备进场及安装调试未能按照
调整情况 预期完成,因此本公司对光无源器件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作延期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6 年 6 月
30 日调整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2015 年 4 月 23 日天孚通信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中的 3,239.9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1、光无源器件扩产及升级建设:已投资完成,由于建设过程中成本控制较好,募集资金节约 2,840.30 万元(含承诺与
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差额 5.64 万元)。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资完成,由于建设过程中公司成本控制较好,募集资金节余 151.29 万元。
2017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约 4,155.38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去向 并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 4,151.17 万元。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金三方监管协议》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以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