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其配套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现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 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 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 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7年,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内部控制总体是有效的。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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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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