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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0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任期自 2016 年 7 月 27 日至 2017 年 9 月 27 日),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
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7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历次召开的董事会、列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
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 2017 年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肖伟        5         1         4          0         0           否
    2、列席 2017 年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人对 2017 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
且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17 年度提交董事
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1、2017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出具了《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5 月 1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出具了《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7 年 7 月 2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出具了《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的进展情况、审批程序、不能按原定时间复牌的原因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
    4、2017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本人出具了《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公司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7 年 9 月 27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出具了《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选举董事长、董事、
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关于郑倩龄女士辞
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将母公司项下的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
司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积极组织、参加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 2017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核,
并为公司薪酬与考核体系建设提供意见或建议;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
人参积极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并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
意见或建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阅或审议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日程安排、审计意见、年度及半年
度审计报告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财务预决算、聘请审计机构、季度财务报表、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事项,并多次与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指导。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时间及本人日常时间对公司现场
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并通过电话、传真和邮件,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
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
勉尽责地履行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
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
并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披露
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
东的利益。
    3、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厦门证监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化文件,加强对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
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xiaowei@xmu.edu.cn
                                               独立董事:
                                                             肖   伟
                                                      2018 年 3 月 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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