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配股发行证券,现 根据相关审核要求,就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并在证券监管 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 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经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未曾发生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 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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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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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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