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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17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
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分别以
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应出席监事3人,实
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川女士主
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审计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等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
状况良好。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2017年度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与公司
业绩与发展计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
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
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核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
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法
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
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
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
理的发展需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
业务的健康运行,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
是有效的。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运
行的实际情况。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方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
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与其发生业务往来。
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
情形。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何川、沐海宁回避表决,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
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17年度薪酬、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薪酬由公司支付,薪酬水平根据公司盈利
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7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关于配股发行证券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是否具
备配股发行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后认为:公司目前实施向原股东配售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符合现行的有关规定,具备申请配股的
资格,符合实施配股的实质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配股发行证券的方案为:
    (一)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售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方式进行。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最终的配售
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本次配售股票数量以实施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
股票总数为基数确定。若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9,228,300
股计算,则可配售数量共计47,768,490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
定处理。
       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
配股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定价原则、方式及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
   定价原则
       (1)采用市价折扣法进行定价;
       (2)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值;
       (3)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
资金需求量、发行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的实
际情况等因素;
       (4)遵循董事会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定价方式
       本次配股价格以刊登配股发行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具体配股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发行对象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公司董事会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
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
体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
 1      大宗商品资讯与大数据业务升级    65,786.71      65,200.00
    项目
  2     归还股东借款                    54,800.00      54,800.00
合计                                   120,586.71     120,000.00
       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
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
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
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何川、沐海宁回避表决,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
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
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   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承销。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
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     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议案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      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尽早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
准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
登的《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预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何川、沐海宁回避表决,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
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
登的《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
股(A 股)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何川、沐海宁回避表决,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
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
登的《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何川、沐海宁回避表决,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
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相关规定,公司无需就本次配股发行编制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且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了《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上海钢联电
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措施的承诺》和《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该公告和承诺函),监事
会认为该措施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的要求,有
利于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亦符合《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是客观公正的,具体的填补回报措
施是合理科学的。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账户的议
案》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设立本次配股公开
发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并授权公司财务部
组织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3 月 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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