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股票代码: 3 0 0 2 2 6
股票简称: 上 海 钢 联
二〇一八年三月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
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 2017 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7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 12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审议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关于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 2017年1月23日
三十五次会议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关于钢银电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2 2017年2月22日
三十六次会议 案》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审计报告》
《<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3 2017年3月30日
三十七次会议 《<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
议案》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7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终止参与上海福然德部件加工有限公司增资扩
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第三届监事会第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 2017年4月24日
三十八次会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次
行权的议案》
《关于钢银电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次行权设立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5 2017年5月17日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一次会议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6 2017年6月1日
二次会议 可解锁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的议案》
《关于钢联物联网向钢银电商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
第四届监事会第 易的议案》
7 2017年6月8日
三次会议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 2017年8月28日
四次会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9 2017年9月7日
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继续向银行申请企业现金管理平台服务暨
对外担保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
第四届监事会第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 2017年10月13日
六次会议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11 2017年10月27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七次会议
《关于同意钢银电商股票发行方案并放弃认购权的议
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关于亚东广信认购钢银电商定向发行股份暨关联交
12 2017年11月9日
八次会议 易的议案》
《关于参股公司钢联物联网认购钢银电商定向发行股
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
制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
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
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
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
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17 年度财务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收购、
出售资产的行为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与总体规划;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交易价格合理、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
场定价及互利双赢的交易原则,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及自
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没有对关联方构成重大依赖,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发生的担保事项系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担保行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对 2017 年度报告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17年度报告,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经审核,监事
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严格执行《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之
前,均对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八)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
见: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
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
了合理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
的发展需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
行,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计划
2018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18 年度监事会
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
象的行为发生。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