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一、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27,461,618.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7,991,607.78元,提
取盈余公积2,746,161.87元后,年末可供分配利润132,707,064.62元,
合并财务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78,813,558.00元。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因此,鉴于公司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和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决定,2017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2017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7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
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
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本年度拟不派发现
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
1、全面加大技术投入,加强技术团队建设,强化平台服务能力,
搭建智能风控体系,提升平台效率,提高用户体验。
2、继续加大数据产品的研发,丰富并开发针对基金公司、资管
公司、投资公司等金融类客户的产品,加大营销力度,扩大市场份额。
3、通融各版块数据,打造钢联产业大数据;持续推进钢银平台
拳头产品,完善区域网点布局,提高供应链服务水平。
4、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总体安排,在资讯业务方面快速扩张,
在交易业务方面稳步发展。
5、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
况作出,不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
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
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稳定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将该
预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
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
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
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特此说明。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