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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17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
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分别以
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应出席董事9人,实
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军红先生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作
了总结。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胡俞越先生、王恒忠先生、马勇先生
分别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
述职。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以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高波总经理所作的《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7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各项
决议、促进生产经营快速发展、逐步加快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
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审计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
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27,461,618.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7,991,607.78元,提
取盈余公积2,746,161.87元后,年末可供分配利润132,707,064.62元,
合并财务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78,813,558.00元。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因此,鉴于公司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和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决定,2017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2017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与公司业绩与发展
计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
告》。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核报告》以及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机构所发表意见的具体
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
表了审核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
制鉴证报告》。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所发
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
进行。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军红、高波、王灿、潘东辉、唐
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17年度薪酬、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薪酬由公司支付,薪酬水平根据公司盈利
情况确定,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人。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2018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2018年度薪酬方案依据公司盈
利水平及各高管人员的分工及履行职务情况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及同意,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事
前认可,发表了同意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
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关于配股发行证券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逐项核查后
认为,公司目前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符合实施配股的实质条件。公
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配股发行证券的方案为:
    (一)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售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方式进行。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最终的配售
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本次配售股票数量以实施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
股票总数为基数确定。若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9,228,300
股计算,则可配售数量共计47,768,490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
定处理。
       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
配股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定价原则、方式及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
   1、定价原则
       (1)采用市价折扣法进行定价;
       (2)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值;
       (3)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
资金需求量、发行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的实
际情况等因素;
       (4)遵循董事会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定价方式
       本次配股价格以刊登配股发行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具体配股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发行对象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董事会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
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
 1      大宗商品资讯与大数据业务升级      65,786.71             65,200.00
    项目
  2     归还股东借款                      54,800.00            54,800.00
合计                                     120,586.71           120,000.00
       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
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
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
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军红、王灿、潘东辉、唐斌回避
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七)   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
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   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承销。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
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   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议案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   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尽早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
准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
登的《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预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军红、王灿、潘东辉、唐斌回避
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方可实施。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
登的《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
股(A 股)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军红、王灿、潘东辉、唐斌回避
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
登的《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军红、王灿、潘东辉、唐斌回避
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
登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
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配股摊薄即
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即
期回报的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以及《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和《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
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函》。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
案》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设立本次配股公开
发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并授权公司财务部
组织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
    为保证公司本次配股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证券监管部
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股东大会的决议,办理本次配股申报事宜;
    (二)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证券监管部
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股东大会的决议,视具体情况制定、修改和实
施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配股的实施
时间、配股价格、配股比例、配售数量、具体申购办法、募集资金用
途等与配股方案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的一切事项;
    (三) 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签署、修改、补充、
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
购协议、承销及保荐协议等)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
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
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并办理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申报和备案(如需),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
有关事宜;
    (四)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证券监管部
门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配股的发行条件、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
及运用计划等一切配股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五) 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和实施情况
等因素,对各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投入时间、投入顺序等
各项事项进行适当修订和调整;
    (六) 在本次配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办理本次配股发行的
股份登记及上市事宜,根据核准和发行的具体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
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七) 本次配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
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本次配股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数
量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八) 在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内,若配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
化,按新政策对本次配股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配股事宜;
    (九)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配股发行计划难以实
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
情决定对本次配股发行计划进行延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
    (十) 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
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的百分之七十而确定为
配股失败,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认购本次配股的
股东;
    (十一) 聘请与本次发股相关的中介机构;
    (十二) 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
其他事宜。
    上述第六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
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计划于2018年4月9日(周一)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详情
请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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