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通知 2018 年 3 月 8 日以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并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
上午 11: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第
三届监事会监事长余珍珠女士召集,由其担任会议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
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
员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7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0,387.1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7.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738.69 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 0.57%。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
42,389,560.57 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366,650.15 元后,当年实现
可分配利润 38,022,910.42 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204,503,870.62
元,扣除报告期内因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股利 15,872,000.00
元,到本报告期末,公司合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26,654,781.04 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在《上市招股意向书》中
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一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董事会经讨论同意公司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58,720,000 股为基数,
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872,000.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7 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
建立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得到有效执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
诺投入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
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
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机制
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保障。公
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有效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的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
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
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
客观、准确、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平。我们同意继
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生产经营计划安排,为满足实际需要,给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
价值,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
最长不超过两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
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事
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