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联化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严谨、实事求是的 原则,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我们已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张建中的个人履 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张建中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未被 解除的情形。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董事会拟聘任张建中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无异 议。 独立董事:王莉、周伟澄、金建海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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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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