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光正集团:关于聘任2018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16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18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
三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8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在担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
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本
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
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根据公司 2018 年发展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公
司以往年度支付该所的报酬及市场行情,与该所另行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查,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
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
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