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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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正集团”) 因筹划重大
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光正集团”;证券代码“002524”)已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2017
年 12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6)。
一、停牌期间基本情况
停牌期间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咨询论证,确认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照《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2 日(星期二)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此外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8 日、2018 年 1 月 15 日、2018 年 1 月 16 日、2018 年 1 月 24 日、2018
年 1 月 31 日、2018 年 2 月 7 日、2018 年 2 月 12 日、2018 年 2 月 28 日、2018
年 3 月 8 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8-00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2)、《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及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00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4)、(公告编号:2018-005)、(公告编号:2018-006)、《关于筹划
重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18-01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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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拟争取在 2018 年 3 月 16 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
组预案(或报告书),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前期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独立
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针对标的资产进行的尽职调查、审计、
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且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公司无法在上述日期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三、继续停牌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议案》,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2018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同意公司股票
自 2018 年 3 月 16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3 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积
不超过 6 个月。即在 2018 年 6 月 15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 件》要求的重
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复牌。
如公司在继续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
四、交易标的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汇川路 18 号五楼
法定代表人 林春光
注册资本 10,6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2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88667606U
医院投资,资产管理,计算机软件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
经营范围
集成,自有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第二类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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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健康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林春光先生,股权结构如下:
(三)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情况
标的公司截止 2017 年底,总资产约为 5.85 亿元,营业收入约为 8.50 亿元,
营业成本约为 4.52 亿元,净利润约为 0.96 亿元。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标的公司 51%股份,交易对价约为 5 至 7 亿元人民
币。
五、停牌期间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
项工作。在此期间,公司已与重组合作方签署了《重组框架协议》,并在此基础
上,为确保更顺畅的推进重组工作,公司与重组合作方签署了《订金协议》。公
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及评估机构的现场尽职调查工作正有序开
展。由于具体重组方案需进行全面沟通、交流和谈判,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目前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