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
局下发的《关于对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
定》([2018]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并于 2018 年 3 月 6 日
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公告》。公司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对决定书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
与分析,查找原因,制定实施计划,责成专人落实整改。现将相关问
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3
亿元,所涉及的“MIOT 信息化系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分别为 1.42%和 18.68%;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6.1 亿元,所涉
及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机用高性能磁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 3.26%,“消防机器人及消防
训练模拟产业化”项目及“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已超过 1 年未使用募集资金。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
投资计划存在重大差异,且公司未解释具体原因。
二、整改措施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与会董事、监事审慎研究,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该议案详细内容
请参阅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时制订了相关实施计划。由于受
国内外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行业的市场环
境和产业政策等发生变化,不确定因素增加。公司若按原定计划进行
投资建设,相关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将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公
司本着对全体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为避免募投项目带来投资风
险,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公司决定对
2015 年募投项目和 2016 年募投项目延缓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5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MIOT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经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东
发改备[2014]245 号《东阳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同意
该项目建设。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联宜电机”)负责实施,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总额 2,602.67 万
元。原计划该项目建设期为 2 年。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
累计投入 53.95 万元,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较大差异。主要
是由于当前信息化技术变化较快,原先以软件系统为主的实施方案,
定制化程度较高。公司经过进一步调研和论证后,将继续投资该项目,
预计在未来 18 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的投资建设。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经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东发改备
244 号《东阳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同意该项目建设。
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宜电机负责实施,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总额
3,758.72 万元。原计划该项目建设期为 2 年。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 1,044.49 万元,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
较大差异。主要是为引进更多的尖端技术人才,公司在研发资源上以
开放合作的理念,针对智能制造和新能源汽车驱动等领域,考虑是否
需要变更建设地,以方便研发技术人才的工作和生活便利。因此,研
发中心项目延缓建设。公司经过调研决定继续在原地投资,预计在未
来 18 个月内完成该项目建设。
3、“微特电机产业化建设项目”经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
东经技备案[2014]98 号《东阳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
同意该项目建设。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宜电机负责实施,承诺
投资募集资金总额 14,543.61 万元。原计划该项目建设期为 1 年。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 4,675.52 万元,实际投资进
度与投资计划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由于受市场环境影响,市场供求
关系发生变化,不确定因素增加,公司为避免投资风险,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延缓实施该项目。
根据目前的市场状况,公司将继续投资建设,预计在未来 18 个月内
完成该项目的建设。
(二)2016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经东阳市发展和
改革局出具东发改备[2015]155 号《东阳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备案,同意该项目建设。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宜电机负责实施,
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总额 17,000 万元。原计划该项目建设期为 2.5 年。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 0 元。该项目未按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主要是由于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影响,原
有开发及采购计划的整车厂家配套计划放缓,公司本着谨慎原则放慢
该项目的投入。公司计划 2018 年完成该项目投资总额的 20%,2019
年累计完成该项目投资总额的 70%,2020 年完成该项目建设。
2、“消防机器人及消防训练模拟产业化项目”经东阳市发展和
改革局出具东发改备[2015]154 号《东阳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
书》备案,同意该项目建设。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宜电机负责
实施,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总额 18,455 万元。原计划该项目建设期为
2.5 年。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 0 元。该项目未
按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主要是由于近几年我国多家企业涉足
消防机器人领域,加之国家对消防机器人尚未制定技术规范标准,该
行业未能形成较大规模应用市场,目前处于尝试状态。公司基于谨慎
性原则,未对该项目进行投入。公司现正对该项目的市场状况作进一
步调研,实施进度计划延后 24 个月。
3、“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机用高性能磁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经
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东经技备案[2015]64 号《浙江省工业企
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同意该项目建设。该
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总额 13,060 万元。原计划该项目建设期为 2 年。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 605.84 万元。该项目未按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主要是由于该项目前期研发试制出的样品已经用
户使用,公司正根据用户意见进行改进。公司计划 2018 年完成该项
目投资总额的 30%,2019 年累计完成该项目投资总额的 65%,2020 年
完成该项目建设。
通过此次检查,公司深刻认识到在规范运作方面尚存在一些不
足。公司领导积极督办,由董事长牵头,按照决定要求进行了全面整
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切实提高公司
治理水平。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