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广西五洲交通股
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监督及评
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
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职责。现对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咸海波、孙泽华、黄新颜、谷同民组成,咸海
波任主任委员,其中咸海波、孙泽华为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4 月 14
日,谷同民委员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其中 1 次现场会议,
7 次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共审议议案 17 项;另召开 1 次与 2016
年审计师见面沟通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 年 1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阅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并出具审阅意见;审议通
过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二)2017 年 1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阅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并出具审阅意见。
(三)2017 年 3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审议并通
过如下议案:
1.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
2.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总
结报告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的总结报告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报告
7.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公司 2017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同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与审计师见面沟通会,并邀请公司独立董事参
会。会议议题如下:
1.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汇报并
交换意见;
2.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汇报并
交换意见。
(四)2017 年 4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
司 2017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五)2017 年 8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
司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六)2017 年 10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七)2017 年 10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八)2017 年 11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协议收购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8.32%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 2016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2017 年 1 月 6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审计委
员会提交了《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
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就审计的工作范围、整体审计工作进度、
审计重点领域与重点关注事项,以及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重要事
项向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汇报与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阅读了公司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2017 年 3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与审计师见面沟通,听取年审注册
会计师关于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
汇报并交换意见,随后召开现场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进行审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
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审期间能够顺利
完成审计工作,具有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且具备完成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能力和相关的审计资格。为保证下一
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建议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服务机构,
该事项最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召开定期会议审议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对会计政
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等事项予以特别关注,对财务报告的
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见,一致认为公司财务报表依据新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情况。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指导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审计。一致认为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
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在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
建立和完善了各业务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运作,保障了公
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2016年度公司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内控实际
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17 年,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职能,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完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8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
《公司章程》、《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规定和要求,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
务报告,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咸海波
委员:孙泽华
委员:黄新颜
2018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