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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15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郝纪勇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
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 2017 年度任期内的相关会议,对所参加董事
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现就本人 2017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7 年,本人作为东港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参加了任期内公司
召开的 4 次董事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
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
取并审议了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
学决策起到了应有作用。董事会的 4 次会议所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
有提出异议的情况。2017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任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亲自出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职务                           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郝纪勇        独立董事         4         0          0             否
    1、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    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1、2017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
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 2016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等 9 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5 月 5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就
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评估方法的适当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 5 个方面
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7 年 8 月 7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就
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7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
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进行查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7 年的任期内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务,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等情况,利用参加董
事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及时掌握公司的日常
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
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真履行了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7 年度,本人在任期内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18 年度,本人将继续认真、尽责、谨
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
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
象,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郝纪勇
                                                     2018 年 3 月 13 日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万刚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
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 2017 年度任期内的相关会议,对所参加董事
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现就本人 2017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7 年,本人作为东港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参加了任期内公司
召开的 4 次董事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
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
取并审议了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
学决策起到了应有作用。董事会的 4 次会议所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
有提出异议的情况。2017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任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亲自出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职务                            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万刚         独立董事         3          1          0             否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说明:2017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此次会议,因此委托独立董事许
斌先生出席会议。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1、2017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
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 2016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等 9 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5 月 5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就
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评估方法的适当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 5 个方面
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7 年 8 月 7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就
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7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
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进行查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7 年的任期内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
事职务,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等情况,利用参加董事
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及时掌握公司的日常经
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
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8 年度,本人将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
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万刚
                                                 2018 年 3 月 13 日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许斌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
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 2017 年度任期内的相关会议,对所参加董事
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现就本人 2017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7 年,本人作为东港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参加了任期内公司
召开的 4 次董事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
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
取并审议了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
学决策起到了应有作用。董事会的 4 次会议所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
有提出异议的情况。2017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任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亲自出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职务                            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许斌         独立董事         4          0          0             否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1、2017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
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 2016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等 9 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5 月 5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就
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评估方法的适当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 5 个方面
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7 年 8 月 7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就
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7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
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进行查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7 年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等情况,利用参加董事会以及其他时间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
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进行现场调研,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
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
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不断
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在 2017 年任期内的工作中,
认真审阅了公司对外披露的各项财务信息,结合自身业务知识,对发现的问题提
出了修改意见。在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审计进度的进行,切实履行专业委员职责。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独立董事:许斌
                                          2018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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