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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15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9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4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8日下午15:00至4月9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位于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和2018年度工作计划》;
   2、审议《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关于利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与各商业银行开展授信业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将就2017年度的工作情况做述职报告。
   第5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第4、6、7、8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
计票并公开披露。
    议 案 有 关 内 容 请 参 见 2018 年 3 月 15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内容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董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和 2018 年度工作计划                    √
    2.00      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
    3.00      《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5.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00      关于利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
    7.00      关于与各商业银行开展授信业务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4月3日—4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
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
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办理登记;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4月4日
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阮永城
    电话:0531-82672212                   传真:0531-82672218
    地址: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              邮编:250100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股东参会登记表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117,投票简称:东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
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8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
月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
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2017年度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列示表
                                                             备注
提案编
                           议案内容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董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和 2018 年度工作计划       √
 2.00     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
 3.00     《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5.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00     关于利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
 7.00     关于与各商业银行开展授信业务的议案                 √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8年度审计机
 8.00                                                        √
          构的议案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个人股东姓名/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单位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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