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 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俄罗斯阿穆尔天然气处理厂项目
中国集货运输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项目协议的成功签署,是公司在国际工程物流供应链领域布局取得的全新
突破,体现了公司良好、稳健的业务拓展能力。本项目协议的实施将受业主、
总包方、建设方以及天气因素等影响,且甲方有权在任何情况下随时终止本协
议,最终实施效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述。
日前,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接到控股子公司北京华油国际物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油国际”)通
知,其与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建设”)签署了《运输服务
协议》,中油建设将其俄罗斯阿穆尔天然气处理厂项目中国集货发运运输服务合
同授予华油国际,委托华油国际完成俄罗斯阿穆尔天然气处理厂项目中国集货发
运运输服务。本项目协议的成功签署,为公司综合物流服务继“西气东输”工程运
输服务后又一重要突破,充分体现了市场对公司服务能力的认可,将有助于公司
综合物流服务“走出去”,进一步拓展国际物流服务市场,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健、
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服务项目背景。
2014 年 5 月,在中俄两国元首的共同见证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CNPC)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GAZPROM)签署了《中俄东线供气
购销合同》。为保证前述合同的顺利实施,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发起阿穆
尔天然气处理厂(AGPP)项目,该项目位于俄罗斯远东地区南部阿穆尔州斯沃
博德内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将承担项目气体干燥、净化、分馏、增压
站等装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等工作。该项目建成后,将是全球范围内最
大规模的天然气处理厂之一,是中石油集团进入俄罗斯市场的第一个项目,也是
中国企业在俄工程领域承揽的最大单体项目,将为促进中俄两国战略合作、保障
国家能源战略安全、推动中国东北及俄罗斯远东区域发展起到巨大的正面作用。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00916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 6 号
5、法人代表:刘海军
6、注册资本:240,956.2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1981 年 01 月 12 日
8、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境内、外石油天然
气、石油化工、海洋工程、煤化工、海水淡化、新能源、水利工程、港口、码头、
铁路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道路、市政、电力工程的咨询、规划、设计、
项目管理、安装、施工总承包及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运营维护;
工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安全环保技术服务;物资、
工程招标及招标代理;进出口业务;工业新工艺、新技术、计算机软、硬件开发、
咨询、服务、转让;各类石油石化设备、轻型结构、钢结构设计的设计、制造、
安装;工程机械、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金属材
料、轻工产品、家用电器、办公家具、日用百货的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建设”)
乙方:北京华油国际物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油国际”)
1、项目概述: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俄罗斯阿穆尔天然气处
理厂项目中国集货发运运输服务。
2、服务范围:
2.1 安排从中国境内集货地到项目现场的货物集运服务:即(1)完成该批
货物自指定地点送交承运人开始至到达项目现场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好
物资的站前作业、物资装箱、包装检查、报关、中转、换装、陆运短倒等同物资
运输相关的一切工作,直至目的地货站交货;(2)乙方应最大限度保证接到设
备后,在存放及运输过程的安全、完好,防止丢失、损坏情况的发生,对由保险
公司规定不可抗力以外的货物损失甲方将保留向乙方提出索赔的权利,货物保险
由甲方完成;(3)提供准确的设备运输动态,设备启运前应提供详细的运输计
划,并提供甲方必要信息以便预投保。
2.2 其他服务。
3、价格及付款方式:
3.1 运输路线包括“国内集货地-黑河口岸-布拉戈维申斯克-施工现场”和“国
内集货地-绥芬河口岸-哈巴罗夫斯克-布拉戈维申斯克-施工现场”,运输价格根据
运输货物规格、重量、距离按协议报价表确定。
3.2 乙方在完成所委托物资的报关、运输等全部工作,且货物安全完好到达
目的地后可申请运费结算。
4、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 1 年,协议到期前一个月任何一方没有书面提
出终止,则本协议自动延期 1 年。甲方有权在任何情况下随时终止本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项目协议的成功签署,为公司综合物流服务继“西气东输”工程运输服
务后又一重要突破,充分体现了市场对公司服务能力的认可,将有助于公司综合
物流服务“走出去”,进一步拓展国际物流服务市场,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健、可持
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若本项目协议成功实施,将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
定的积极影响。
3、本项目协议的实施将受业主、总包方、建设方以及天气因素等影响,且
甲方有权在任何情况下随时终止本协议,最终实施效果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运输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