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
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名,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
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
办理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
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13,000万元
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