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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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1-9
资产负债表 10-11
利润表
股东权益变动表 13 - 14
现金流量表 15 - 17
财务报表附注 18 - 122
附录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A-1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 10010 号
(第一页,共九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平安银行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
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平安银行,并履行了职业道德
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
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
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 发放贷款和垫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的减值准备
(二) 结构化主体合并评估
(三) 采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影响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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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一) 发放贷款和垫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的 我们了解和评估了与贷款和垫款
减值准备 及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备评估和计
算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有效
参见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二、11 和 39(ii) 性,并对其中的关键控制点进行测试。
以及附注三、9、12 和 19 这些控制包括:及时识别已减值贷款
和垫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的控制;复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平安银行发 核单项评估方式计提减值准备的贷款
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为人民币 1,704,230 百 和垫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未来现金流
万元,减值准备金为人民币 43,810 百万 量的预测及抵押物价值评估的控制;
元 , 应 收 款 项 类 投 资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定期审阅以组合方式计提减值准备相
375,528 百万元,减值准备金人民币 3,205 关的模型的选择以及关键假设和参数
百万元。 的确定、输入及调整的控制。
减值准备反映了管理层于资产负债表 此外,我们还执行了以下程序:
日对贷款和垫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可能产
生亏损的最佳估计。减值准备在适用的情 1. 我们对管理层识别为非减值的
况下采用单项和组合方式进行计算,属于 贷款和垫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采用抽
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及判断。 样方法进行了测试,通过检查相关资
产信息以及可以获取的外部证据,测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贷款和垫款及应收 试了管理层对该贷款和垫款或应收款
款项类投资发生减值时,管理层采用单项 项类投资未发生减值的评估的合理
评估的方式评估其减值准备。在运用判断 性;
确定减值准备时,管理层会考虑多种因素。
这些因素包括贷款和垫款及应收款项类投
资的可行的清收措施、借款人的财务状况、
担保物的估值、索赔受偿顺序、是否存在
其他债权人及其配合程度。已经进行单项
评估并确认或继续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
产将不被列入组合评估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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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按组合方式确定的减值准备很大 2. 对于单项方式计提减值准备的
程度上依赖于外部宏观环境和内部信 贷款和垫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我们通
用风险管理策略。平安银行就贷款和垫 过抽样方法检查了借款人和担保人的
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按组合方式确定 财务信息以及抵质押物的评估价值,并
的减值准备所作估计包括贷款和垫款 根据外部市场数据等支持证据对管理
及应收款项类投资的历史损失率、损失 层编制的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计算和
识别期间(即从出现减值迹象到最终认 关键假设进行评估;
定减值的时间间隔)及其他调整因素。
3. 对于组合方式计提的减值准备,
由于发放贷款和垫款及应收款项 我们测试了减值模型中使用的贷款信
类投资减值损失识别和评估涉及复杂 息,包括将相关数据核对至贷款系统和
且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同时其对平安银 总账;将模型中使用的经济因素与市场
行的经营状况和资本状况会产生重要 信息进行了比较,评估其是否与市场以
影响,因此我们将发放贷款和垫款及应 及经济发展情况相符。同时,我们通过
收款项类投资的减值准备作为关键审 查看外部证据以及平安银行内部历史
计事项。 损失数据,结合行业经验和惯例与管理
层在减值模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及参
数,包括历史损失、损失识别期间,以
及针对特定产品、行业和宏观经济环境
变化的风险调整因素等进行比较,以评
估管理层在上述模型中所运用到的判
断在各情境下是否一致。另外,我们重
新计算了减值模型的计算结果。
基于上述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
获取的审计证据能够支持平安银行对
贷款和垫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
备合理性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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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二) 结构化主体合并评估 我们了解、评估和测试了有关结构
化主体合并评估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
参见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二、6 和 行有效性。这些内部控制主要包括对合
39(iv)以及附注三、51 同条款的审阅和批准、对可变回报计算
结果的审批,以及对结构化主体合并结
平安银行管理或投资若干结构化 果的审阅。
主体。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所有结
构化主体中,由平安银行管理的未纳入 此外,我们通过抽样方法检查了平
合并范围的理财产品总规模为人民币 安银行管理或投资的结构化主体的支持
501,062 百万元及资产证券化产品总规 文件,包括相关合同、内部文件以及作
模为人民币 23,997 百万元;平安银行 为投资者获悉或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
因投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并通过实施以下审计程序评估平安银行
的利益所形成资产的账面价值(包含应 对结构化主体是否构成控制:
收利息)为人民币 315,941 百万元。
1. 理解了结构化主体的设立目的及
管理层主要对平安银行在结构化 平安银行对结构化主体的参与程度,并
主体所拥有的权力、在结构化主体中面 评估了管理层关于平安银行对结构化主
临的可变回报以及平安银行运用其对 体是否拥有权力的判断;
结构化主体的权力影响其回报的能力
这三方面进行评估,以判断平安银行是 2. 检查了结构化主体对风险与报酬
否合并其所管理或投资的结构化主体。 的结构设计,包括平安银行在结构化主
体中拥有的任何资本或对其收益作出的
担保、提供流动性支持的安排、费用的
支付和收益的分配等,以评估管理层判
断的平安银行拥有的对结构化主体的风
险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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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考虑到平安银行结构化主体的规模 3. 判断平安银行在上述活动中的角
及评估结构化主体是否需要合并涉及重 色是代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我们分析了
大的管理层判断,我们将结构化主体合 平安银行的决策范围、获取的报酬、其他
并评估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权益,以及其他参与方的权利。
基于上述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获
取的审计证据能够支持平安银行对结构化
主体的合并评估。
(三) 采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影响 我们审阅了平安银行与新金融工具会
披露 计准则相关的会计政策,并执行了以下程
序以评估平安银行对采用新金融工具会计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九、资产负债表 准则影响的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日后事项。
1. 我们审阅了平安银行在金融工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分类计量与预期信用损失的总体政策及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制度。对于债务金融工具的分类,我们查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阅了业务模式文档和抽样测试支持证据。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 我们了解并评估了合同现金流测试的方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共四项 法论和逻辑,并采用抽样方法对债务工具
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 重新执行了合同现金流测试。对于权益金
则”)是较为复杂的新准则,平安银行于 融工具的分类,我们通过抽样评估此类金
2018 年 1 月 1 日提前采用,在实施过程 融资产是否满足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下
中需要较高程度的判断和诠释。平安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行已评估首次采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条件,来审阅管
的影响,并在 2017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 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债表日后事项中披露相关的合理估计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分类的指定
息。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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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修改了平 对于由于分类改变而带来公允价值计量的
安银行此前使用的金融工具分类与 变化,我们结合行业实践情况及估值指引对
计量的框架,并且引入了更为复杂 估值模型方法论及使用假设的合理性进行了
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去计提减值。 评估,并对估值模型所使用的基础数据的准
分类改变带来了重大影响,且预期 确性进行了抽样验证。
信用损失模型涉及到管理层的重大
判断。新建立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2. 我们评估了所搭建的预期信用损失
涉及到以前从未用于财务信息编制 模型是否覆盖了所有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
的新的输入数据。在有关数据不可 表内外敞口。针对重大债权性金融资产组合,
获取的情况下,则要求在建立假设 我们在内部信用模型专家的协助下审阅了预
和寻找合理替代的过程中进行判 期信用损失模型的方法论。
断。因此,我们将采用新金融工具
会计准则的影响披露作为关键审计 3. 我们在内部信用模型专家的协助下
事项。 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关键定义、参数和假
设的应用进行评估,当中包括阶段划分、违
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以及折
现率等,并评估了其中所涉及的关键管理层
判断的合理性。同时,我们评估了减值模型
所涉及的数据传输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
抽样测试了某些输入数据的准确性。
4. 我们审阅了管理层采用新金融工具
会计准则对减值准备影响的分析,以评估是
否与我们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理解、其中
所涉及的假设以及平安银行需评估预期信用
损失的金融工具特性的理解相一致。
基于上述工作,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能
够支持管理层于评估平安银行披露实施新金
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影响时,所采用的新金融
工具总体实施方案、分类与计量的方法论,
关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及其涉及的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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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平安银行 2017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
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
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
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
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
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
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
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平安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平安银行、终
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平安银行的财务报告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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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
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一定会发现存在的重大错报。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
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
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
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
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
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
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平安银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
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
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平安银行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
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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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六) 就平安银行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
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
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
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
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
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姚文平(项目合伙人)
中国上海市
2018 年 3 月 14 日 注册会计师
———————————
甘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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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2017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 310,212 311,258
存放同业款项 2 130,208 166,882
贵金属 87,501 93,787
拆出资金 3 59,015 97,45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 39,575 57,179
衍生金融资产 5 16,080 8,73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 41,934 8,876
应收账款 7 52,886 5,568
应收利息 8 20,354 15,770
发放贷款和垫款 9 1,660,420 1,435,86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36,744 1,179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 358,360 286,802
应收款项类投资 12 372,323 414,278
投资性房地产 13 209
固定资产 14 8,036 8,316
无形资产 15 4,701 4,771
商誉 16 7,568 7,5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 24,989 17,831
其他资产 18 17,359 11,099
资产总计 3,248,474 2,953,43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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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续)
2017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0 130,652 19,13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1 430,904 392,351
拆入资金 22 28,024 52,58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9,047 21,913
衍生金融负债 5 17,712 8,34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 23 6,359 18,941
吸收存款 24 2,000,420 1,921,835
应付职工薪酬 25 10,713 9,289
应交税费 26 11,891 12,754
应付利息 27 26,063 21,532
应付债券 28 342,492 263,464
预计负债 25
其他负债 29 12,118 9,022
负债合计 3,026,420 2,751,263
股东权益
股本 30 17,170 17,170
其他权益工具 31 19,953 19,953
其中:优先股 19,953 19,953
资本公积 32 56,465 56,465
其他综合收益 46 (528) (809)
盈余公积 33 10,781 10,781
一般风险准备 34 38,552 34,468
未分配利润 35 79,661 64,143
股东权益合计 222,054 202,171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3,248,474 2,953,43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 行长 首席财务官/会计机构负责人
谢永林 胡跃飞 项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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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
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2017年度 2016年度
一、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36 148,068 131,119
利息支出 36 (74,059) (54,708)
利息净收入 36 74,009 76,41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7 35,725 31,309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7 (5,051) (3,45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7 30,674 27,859
投资收益 38 632 2,368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 (14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9 (61)
汇兑损益 40 166
其他业务收入 41 186
资产处置损益 10 -
其他收益 170 -
营业收入合计 105,786 107,715
二、营业支出
税金及附加 42 (1,022) (3,445)
业务及管理费 43 (31,616) (27,973)
营业支出合计 (32,638) (31,418)
三、资产减值损失前营业利润 73,148 76,297
资产减值损失 44 (42,925) (46,518)
四、营业利润 30,223 29,779
加:营业外收入 38 221
减:营业外支出 (104) (65)
五、利润总额 30,157 29,935
减:所得税费用 45 (6,968) (7,336)
六、净利润 23,189 22,599
持续经营净利润 23,189 22,599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6 281 308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23)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81 331
八、综合收益总额 23,470 22,907
九、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47 1.30 1.32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47 1.30 1.3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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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2017年1月1日余额 17,170 19,953 56,465 (809) 10,781 34,468 64,143 202,171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 - 23,189 23,189
(二)其他综合收益 46 - - - 281 - - -
综合收益总额合计 - - - 281 - - 23,189 23,470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33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4 - - - - - 4,084 (4,084) -
3.现金分红 35 - - - - - - (2,713) (2,713)
4.优先股股息 35 - - - - - - (874) (874)
三、2017年12月31日余额 17,170 19,953 56,465 (528) 10,781 38,552 79,661 222,05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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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2016年1月1日余额 14,309 - 59,326 (1,117) 8,521 27,528 52,933 161,500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 - 22,599 22,599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308 - - -
综合收益总额合计 - - - 308 - - 22,599 22,907
(三)股东投入资本
发行优先股 - 19,953 - - - - - 19,953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2,260 - (2,260)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6,940 (6,940) -
3.现金分红 - - - - - - (2,189) (2,189)
(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861 - (2,861) - - - - -
三、2016年12月31日余额 17,170 19,953 56,465 (809) 10,781 34,468 64,143 202,171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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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2017年度 2016年度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110,255 15,138
吸收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115,803 267,773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40,44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 7,93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1,921 33,763
应收账款净减少额 - 1,056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54,707 130,25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9 28,518 6,8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1,204 503,200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37,487) (46,635)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269,977) (295,878)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19,512) (8,227)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24,56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 (11,404) -
应收账款净增加额 (47,318) -
应付账款净减少额 - (44)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59,164) (48,504)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345) (13,762)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675) (13,81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 (22,540) (65,3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9,984) (492,211)
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780) 10,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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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续)
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2017年度 2016年度
二、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28,623 1,765,55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0,943 27,979
处置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3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59,598 1,793,538
投资支付的现金 (692,912) (1,893,10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所
支付的现金 (2,817) (2,77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5,729) (1,895,881)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36,131) (102,34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 - 2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901,644 712,7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01,644 732,790
偿还债券本金支付的现金 (834,670) (669,980)
偿付债券利息支付的现金 (1,948) (1,361)
分配股利及利润支付的现金 (3,587) (2,189)
为已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支付的现金 - (4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40,205) (673,5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439 59,2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918) 4,21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96,390) (27,927)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3,414 261,341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 137,024 233,41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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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续)
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2017年度 2016年度
补充资料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23,189 22,599
调整:
资产减值损失 42,925 46,518
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 (659) (544)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11
固定资产折旧 975 848
无形资产摊销 674 58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16 496
处置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净损失 7 1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18) 669
外汇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94 1,886
投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32,123) (28,636)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 (7,252) (9,213)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14,358 9,33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347,032) (384,09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86,420 350,452
预计负债的(冲回)/计提 (65) 64
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780) 10,989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48 4,226 4,495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4,495) (4,119)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48 132,798 228,919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228,919) (257,22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96,390) (27,92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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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深
圳经济特区内原6家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1987年5月10日以自由
认购的形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于1987年12月22日正式设立。1991年4月3日,本公司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000001。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17,170百万元,每股
面值1元。
本公司于2012年2月9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以及《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本次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
平安银行”)事宜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圳发展银行吸收合并平安银行的批
复》(银监复(2012)192号)批准。
于2012年6月12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原平安银行办理注销登记。2012年7月,经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圳发展银行更名的批复》(银监复(2012)397号)同意本公司(原名深圳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Ping An Bank Co., Ltd.”。
本公司的注册办公所在地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本公司总部设在深圳,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经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领有 00386413号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
B0014H144030001,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92185379H号的
营业执照。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批准的商业银行业务。本公司之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14日决议批准。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计量和减值以
及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在运用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采用的判断关键详见附注二(39)。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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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 编制基础(续)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 会计年度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本财务报表均以人
民币百万元为单位列示。
5.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衍
生金融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外,其余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
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6.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合并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
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
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
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
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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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6.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
被购买方。购买日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按照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的
公允价值计量。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
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包括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
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本公司在取得子公司控制权之日合并
该子公司,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终止将其合并入账。
结构化主体,是指在判断主体的控制方时,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没有被作为设计主体架构时的决定性因素(例
如表决权仅与行政管理事务相关),而主导该主体相关活动的依据是合同或相应安排。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与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差异。
7. 外币折算
本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
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计入
利润表的“汇兑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初始交易日的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以公允价值确认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
入利润表的“汇兑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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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8. 贵金属
贵金属主要包括黄金。本公司非交易性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较
低者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为交易目的而获得的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并以公允
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后续计量,相关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9. 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
根据协议承诺于未来某确定日期回购的已售出资产不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终止确认。出售该等资产所得
款项,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售价与回购价之差额在协议期间内按实际利
率法确认,计入利息支出项内。
相反,购买时按照协议约定于未来某确定日期返售的资产将不在资产负债表予以确认。买入该等资产之
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购入与返售价格之差额在协议期间内按实际利率
法确认,计入利息收入项内。
10. 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分成以下四类:
(i)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即交易性金融资产;
(ii) 持有至到期投资;
(iii) 贷款及应收款类金融资产;及
(iv)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
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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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资产(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就被管理
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
件之一的金融资产:1)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或回购;2)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
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或 3) 属
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这类金融资产在后续计量期间以公允价
值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收益均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根据合同条款赚取的利息计入利息收入。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
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i) 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
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ii) 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iii) 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
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iv) 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
工具。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
衍生性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
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本公司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
会计年度内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时,
该类投资的剩余部分将会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
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i) 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的到期日或赎回日很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以至于市场利率的
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ii) 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项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出售或
重分类;或
(iii) 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本公司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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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金融资产(续)
贷款及应收款项
贷款及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
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
失,均计入当期损益。贷款及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
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以及应收款项类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以外
的金融资产。在后续计量期间,该类金融资产一般以公允价值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获得的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在损益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利润表的“投资收益”。
当本公司对于特定金融资产有能力和意图持有至到期时,可以被允许将金融资产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
类至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金融资产的成本或摊余成本为重分类日该部分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重分类到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
融资产的实际利率在重分类日予以确定。与该金融资产相关、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未实现盈亏,应当
其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
也应当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在随后的会计期间
发生减值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未实现盈亏,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1. 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
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即减值事项)。
减值事项是指在该等资产初始确认后发生的、对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的,且本公司能对该影响做出
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主要包括下列各项: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债
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
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
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
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
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
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
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
或非暂时性下跌;及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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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金融资产的减值(续)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
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
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进行单项评价,以确定其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并对其他单项金
额不重大的资产,以单项或组合评价的方式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已进行单独评
价,但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已出现减值的单项金融资产,无论重大与否,该资产仍会与其他具有类似信用
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构成一个组合再进行组合减值评价。已经进行单独评价并确认或继续确认减值损失
的金融资产将不被列入组合评价的范围内。
对于以组合评价方式来检查减值情况的金融资产组合而言,未来现金流量之估算乃参考与该资产组合信
用风险特征类似的金融资产的历史损失经验确定。本公司会对作为参考的历史损失经验根据当前情况进
行修正,包括加入那些仅存在于当前时期而不对历史损失经验参考期产生影响的因素,以及去除那些仅
影响历史损失经验参考期的情况但在当前已不适用的因素。本公司会定期审计用于估计预期未来现金流
的方法及假设。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
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
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当予以转出,
计入利润表的“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中。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
和已摊销金额)与当前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减去所有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表明可供出售的权益工
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在进行减值分析时,本
公司考虑定量和定性证据。具体而言,本公司综合考虑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波动率和下跌
的持续时间,以确定公允价值下跌是否属于重大。本公司考虑下跌的期间和幅度的一贯性,以确定公允
价值下跌是否属于非暂时。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
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
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
始投资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
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
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
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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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金融负债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分成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分成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管
理层就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
其他金融负债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存款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均采用
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13.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金融工具的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
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
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
不可观察输入值。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下列两种情形:
(i) 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或
(ii) 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
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本公司发生短
期垫付款,但有权全额收回该垫付款并按照市场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的,视同
满足本条件。
根据合同约定,不能出售该金融资产或作为担保物,但可以将其作为对最终收款方支付
现金流量的保证。
有义务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及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本公司无权将该现金流量进行再投资,
但按照合同约定在相邻两次支付间隔期内将所收到的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投
资的除外。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再投资的,应当将投资收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最
终收款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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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3.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续)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续)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处理:放
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
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
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
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
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
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者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
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4. 金融工具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i) 企业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ii) 企业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5.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
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2)将来须用或可
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
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本公司发行的其他权益工具以实际收到的对价扣除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交易费用后的金额确认。
其他权益工具存续期间分派股利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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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本公司成为衍生交易合同一方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当某些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与其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存在紧密关系,并且该混合工具并非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时,则该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从主合同中予以分拆,作为独立的衍生金
融工具处理。这些嵌入式衍生产品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某些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在本公司风险管理的状况下虽对风险提供有效的经济套期,但因不符合运用套期
会计的条件而作为为交易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
17.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主要
是已出租的建筑物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
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予以确认。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
法计提。
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35年 1%-5% 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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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8.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i) 固定资产确认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才能予以确认。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以上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
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ii) 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按历史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
备列示。历史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
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
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其中:房产 15-35年 1%-5% 2.7%-6.6%
其中:自有房产改良工程支出 5或10年 - 20.0%或10.0%
运输工具 5-8年 3%-5% 11.9%-19.4%
办公设备及计算机 3-10年 1%-5% 9.5%-33.0%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均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
进行调整。
19.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在建工
程不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列为相关类别的固定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
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计至可回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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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
本进行初始计量。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
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
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使用寿命 年折旧率
软件及其他 3-5年 20%-33%
核心存款 20年 5%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均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
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均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使用
寿命是有限的,则按上述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
(i)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ii)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iii)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
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iv)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
形资产;且
(v)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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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租赁费和租入固定
资产改良支出等。
租赁费是指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用,根据合同期限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
用根据合同或协议期限与受益期限孰短原则确定摊销期限,并平均摊销。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2. 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除金融资产及抵债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
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
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
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
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
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
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
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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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抵债资产
抵债资产按其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初始公允价值与相关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利息及减值准备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于资产负债表日,抵债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
值的,计提抵债资产跌价准备,计入利润表的“资产减值损失”。
24. 收入及支出的确认
收入与支出是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本公司,且有关收入或支出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时,按以下基准确认:
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及计息的可供出售类投资及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
以实际利率计量。实际利率是指按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间或更短期间将其预计未来现金流入或流出折
现至其金融工具账面净值的利率。利息收入的计算需要考虑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并且包括所有归属于实
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费用和所有交易成本,但不包括未来信用损失。
当单项金融资产或一组类似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按照计量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
折现率继续确认利息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本公司通过特定向客户提供各类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手续费收入主要分为两类:
(i) 通过在特定时点或一定期间内提供服务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
此类手续费在服务期间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主要包括佣金、资产管理费、托管费以及其他管理咨
询费。
(ii) 通过特定交易服务收取的手续费
因协商、参与协商第三方交易,例如收购股份或其他债券、买卖业务而获得的手续费和佣金于相
关交易完成时确认收入。与交易的效益相关的手续费和佣金在完成实际约定的条款后才确认收
入。
本公司授予银行卡用户的奖励积分,按其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在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或积分失效时,
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或失效积分相关的部分确认为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股利收入
股利收入于本公司获得收取股利的权利被确立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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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
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
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
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
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本公司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
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公司收到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
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本公司直接收取的财政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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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其他所得税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是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
当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
本公司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
得税金额计量。
递延所得税
本公司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
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i)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
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ii) 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
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
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
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
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日,本公
司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
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果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与同一应纳税主体和
同一税收征管部门相关,则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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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
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
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
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公司向独立的基金缴
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
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设定提存计划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
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
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
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内退福利计划
对于本公司的境内特定员工,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
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
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这
些福利为不注入资金的福利,其提供成本采用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评估确定。
28. 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货币
性资产,现金流量表所指的现金等价物包括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的投资,存放中央银行
的非限定性款项,原到期日不超过三个月的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29.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
构成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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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受托业务
本公司以被任命者、受托人或代理人等受托身份进行活动时,该委托活动所产生的资产与该资产偿还客
户的保证未包括在本报表。
本公司代表第三方贷款人发放委托贷款,记录在表外。本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按照提供资金的委托人的指
令发放委托贷款给借款人。本公司与这些第三方贷款人签订合同,代表他们管理和回收贷款。委托贷款
发放的标准以及所有条件包括贷款目的、金额、利率和还款安排等,均由第三方贷款人决定。本公司对
与这些委托贷款有关的管理活动收取手续费,并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平均确认收入。委托贷款的损失风
险由第三方贷款人承担。
31. 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
32. 分部信息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
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
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
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
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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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时,要求签发人向蒙
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本公司主要提供信用证、保函和承兑等财务担保合同。财务
担保合同提供日按收取的担保费作为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列入“其他负债”。收取担保费在合约期
内分摊入账,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的初始公允价值减累计摊销金额和本公
司预计由于履行担保责任所需计提的准备金孰高进行后续计量。增加的财务担保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34. 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
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或该义务的金额
不能可靠计量。
35. 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
承担的或有负债除外:
(i)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ii)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iii)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
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
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帐面价值不能
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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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交易日会计
所有按照常规方式进行的金融资产的买卖均在交易日确认,即本公司有义务购买或出售资产的日期确认
交易。按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指买卖的金融资产的交付需在按照市场规则或惯例确定的时限内进行。
37. 股利
资产负债表日后,宣告及经批准的拟分配发放的股利,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作为资产负债表
日后事项在附注中披露。应付股利于批准发放股利当期确认为负债。
38. 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
出让步的事项。
作为债权人,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非
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享有债务人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上述方式的组合的,依次以收到的现金、接受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
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再按照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方式进行处理。
重组债权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将上述差额冲减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9. 重大会计判断和会计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和估计,这些判断和估计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
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
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i) 持有至到期的投资的分类认定
持有至到期的投资指本公司有明确意图且有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具有固定或可确定回收金额及固
定到期日的非衍生金融资产。管理层需要运用重大判断来确认投资应否分类为持有至到期的投
资。如本公司错误判断持有至到期的意向及能力或本公司于到期前将持有至到期的投资的相当金
额出售或重新分类,则所有剩余的持有至到期的投资将会被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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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重大会计判断和会计估计(续)
(ii) 发放贷款和垫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的减值损失
本公司定期判断是否有任何客观证据表明发放贷款和垫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发生了减值损失。如
有,本公司将估算减值损失的金额。减值损失金额为发放贷款和垫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账面金额
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对具有相近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和客观减值证据的贷款组
合资产,管理层采用此类似资产的历史损失经验作为测算该贷款组合未来现金流的基础。估算减
值损失金额时,需要对是否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放贷款和垫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已发生减值损失
作出重大判断,并需要对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出重大估计。
(iii) 所得税
本公司需要对某些交易未来的税务处理作出判断以确认所得税准备。本公司根据中国税收法规,
谨慎判断所得税对交易的影响并相应地计提所得税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只会在未来应课税利润
有可能用作抵销有关暂时性差异时才可确认。对此需要就某些交易的税务处理作出重大判断,并
需要就是否有足够的未来应课税利润以抵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能性作出重大的估计。
(iv) 结构化主体控制权的判断
当本公司在结构化主体中担任资产管理人时,本公司将评估就该结构化主体而言,本公司是以主
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如果资产管理人仅是代理人,则其主要代表其他方(结
构化主体的其他投资者)行使决策权,因此并不控制该结构化主体。但若资产管理人被判断为主
要代表其自身行使决策权,则是主要责任人,因而控制该结构化主体。在评估判断时,本公司综
合考虑了多方面因素并定期重新评估,例如:资产管理人决策权的范围、其他方持有的权利、资
产管理人因提供管理服务而获得的薪酬水平、任何其他安排(诸如直接投资)所带来的面临可变动
报酬的风险敞口等。
对于本公司拥有利益或提供流动性支持,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请参照附注三、
51。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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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9. 重大会计判断和会计估计(续)
(v)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使用熟
悉情况的交易各方自愿进行的近期公平市场交易(若可获得),参照本质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现
行公允价值,折现现金流量分析和期权定价模型。在可行的情况下,估值技术尽可能使用市场参
数。然而,当缺乏市场参数时,管理层需就自身和交易对手的信贷风险、市场波动率、相关性等
方面作出估计。这些相关假设的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vi)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
在判断是否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本公司会定期评
估其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或账面价值是否存在大幅度的且非暂时性的下降,或分析被投资对象的
财务状况和业务前景,包括行业状况、技术变革、经营和融资现金流等。这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
于管理层的判断,并且影响减值损失的金额。
(vii) 商誉减值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并且当商誉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亦需进行减值
测试。在进行减值测试时,需要将商誉分配到相应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并预计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viii) 核心存款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核心存款的剩余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包括对相关参数及假设等指标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核并作出适当调整,使核心存款在恰当的剩余使用寿命内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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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40.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修订
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
30号),本公司已采用上述准则和通知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2016 年度
百万元
本公司将 2017 年度发生的与收益相关的 其他收益 不适用
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其他收益。2016 年度
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本公司将 2017 年度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 资产处置损益 不适用
资产产生的利得和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损 营业外收入
益项目。2016 年度的比较报表未重列。 营业外支出
本公司 2017 年度的净利润按照准则的列 持续经营净利润 22,599
报要求,增加右述两行报表项目。除此之 终止经营净利润 -
外,2016 年度的比较报表未重列。
41. 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项及有关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增值税(注) 应纳税增值额 3%、5%、6%、17%
营业税(注) 应纳税营业额 5%
城市建设维护税 缴纳的增值税及营业税税额 5%、7%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财税[2016]36号)及相关规定,本公司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缴
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主要适用税率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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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1.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 4,226 4,495
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人民币 266,802 250,470
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外币 4,457 3,646
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 32,898 51,187
存放中央银行的其他款项-财政性存款 1,829 1,460
合计 310,212 311,258
本公司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范围,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一般性存款的法定准备金,此款项不能用
于日常业务。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为15%(2016年12月31日:14.5%),
外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例为5%(2016年12月31日:5%)。
财政性存款是指来源于财政性机构并按规定存放于中央银行的款项。
2. 存放同业款项
按同业所在地区和类型分析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境内同业 120,242 157,502
境内其他金融机构 3,086 1,860
境外同业 6,956 7,598
小计 130,284 166,960
减:减值准备(见附注三、19) (76) (78)
合计 130,208 166,882
于2017年12月31日,上述存放同业款项中金额人民币31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32百万元)为发
生减值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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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 拆出资金
按交易对手所在地区和类型分析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境内同业 43,909 83,315
境内其他金融机构 4,209 1,127
境外同业 10,302 12,683
境外其他金融机构 616
小计 59,036 97,472
减:减值准备(见附注三、19) (21) (22)
合计 59,015 97,450
于2017年12月31日,上述拆出资金中金额人民币21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22百万元)为发生减
值的资产。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发行人类别分析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政府 128
政策性银行 8,733 1,198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 28,546 55,759
企业 2,168
合计 39,575 57,179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投资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无质押于卖出回购协
议中(2016年12月31日:18,941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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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5.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指一种金融产品,其价值取决于其所依附的另一种“基础性”金融产品指数或其他变量的
价值。通常这些“基础性”产品包括股票、大宗商品、债券市价、指数市价或汇率及利率等。本公司运
用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外汇类、利率类及贵金属及其他类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是指其所依附的“基础性”资产的合同价值。该合同价值体现了本公司的交易
量,但并不反映其风险。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
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于各资产负债表日所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如下:
按剩余到期日分析的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3个月内 3个月到1年 1年到5年 5年以上 合计 资产 负债
2017年12月31日
外汇衍生工具:
外币远期、外币掉期
及外币期权合约 491,258 506,196 9,261 - 1,006,715 14,107 (15,649)
利率衍生工具:
利率互换及利率期权
合约 193,930 895,398 628,915 1,010 1,719,253 121 (80)
贵金属衍生工具 84,315 27,936 200 - 112,451 1,852 (1,972)
其他 5,884 5,231 - - 11,115 - (11)
合计 775,387 1,434,761 638,376 1,010 2,849,534 16,080 (17,712)
按剩余到期日分析的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3个月内 3个月到1年 1年到5年 5年以上 合计 资产 负债
2016年12月31日
外汇衍生工具:
外币远期、外币掉期
及外币期权合约 397,213 376,692 22,403 - 796,308 3,388 (4,196)
利率衍生工具:
利率互换及利率期权
合约 134,847 298,087 326,174 - 759,108 338 (254)
贵金属衍生工具 156,944 30,352 794 - 188,090 4,957 (3,824)
其他 43,372 31,402 - - 74,774 47 (75)
合计 732,376 736,533 349,371 - 1,818,280 8,730 (8,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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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5. 衍生金融工具(续)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无任何衍生产品按套期会计处理。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a) 按交易方类别分析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银行同业 29,301 8,661
其他金融机构 12,633
合计 41,934 8,876
(b) 按担保物类别分析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债券 41,934 3,000
票据 - 3,994
信托受益权 - 1,867
应收融资租赁款 -
合计 41,934 8,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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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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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应收账款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应收保理款项 52,886 5,568
8. 应收利息
2017年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收回 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度
债券及其他应收款项类投资 7,174 33,297 (31,904) 8,567
贷款及同业款项 8,186 114,353 (111,517) 11,022
其他 410 3,531 (3,176)
合计 15,770 151,181 (146,597) 20,354
2016年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收回 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度
债券及其他应收款项类投资 6,091 34,247 (33,164) 7,174
贷款及同业款项 7,449 99,502 (98,765) 8,186
其他 584 3,399 (3,573)
合计 14,124 137,148 (135,502) 15,770
于2017年12月31日,上述应收利息中有人民币537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348百万元)利息已
逾期,均为逾期时间在90天以内的贷款应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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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9. 发放贷款和垫款
9.1 按企业和个人分布情况分析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企业贷款和垫款:
贷款 840,439 920,011
贴现 14,756 14,846
小计 855,195 934,857
个人贷款和垫款:
经营性贷款 118,622 97,534
信用卡 303,628 181,085
住房按揭贷款 152,865 85,229
汽车贷款 130,517 95,264
其他 143,403 81,832
小计 849,035 540,944
贷款和垫款总额 1,704,230 1,475,801
减:贷款减值准备(见附注三、9.6) (43,810) (39,932)
贷款和垫款净额 1,660,420 1,435,869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票据贴现中有人民币3,467百万元质押于向中央银行借款协议(2016年12月31
日:人民币3,096百万元)。
于2017年度,本公司通过向第三方转让或者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转让处置贷款共计人民币39,243百万
元并予以终止确认(于2016年度:人民币8,691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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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9.2 按行业分析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农牧业、渔业 9,291 16,116
采掘业(重工业) 58,048 70,216
制造业(轻工业) 141,976 172,255
能源业 25,261 36,671
交通运输、邮电 47,794 51,947
商业 116,394 148,598
房地产业 152,919 146,734
社会服务、科技、文化、卫生业 134,339 153,018
建筑业 48,107 59,299
贴现 14,756 14,846
个人贷款和垫款 849,035 540,944
其他 106,310 65,157
贷款和垫款总额 1,704,230 1,475,801
减:贷款减值准备(见附注三、9.6) (43,810) (39,932)
贷款和垫款净额 1,660,420 1,435,869
9.3 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分析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信用贷款 598,195 419,264
保证贷款 222,883 274,719
附担保物贷款 868,396 766,972
其中:抵押贷款 598,467 510,637
质押贷款 269,929 256,335
小计 1,689,474 1,460,955
贴现 14,756 14,846
贷款和垫款总额 1,704,230 1,475,801
减:贷款减值准备(见附注三、9.6) (43,810) (39,932)
贷款和垫款净额 1,660,420 1,435,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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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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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9.4 按担保方式分类的逾期贷款分析
2017年12月31日
逾期1天至90天 逾期90天至 逾期1年至 逾期3年
(含90天) 1年(含1年) 3年(含3年) 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7,127 7,747 374 25 15,273
保证贷款 5,585 6,641 2,814 49 15,089
附担保物贷款 6,097 15,774 7,752 280 29,903
其中:抵押贷款 3,703 10,237 4,974 146 19,060
质押贷款 2,394 5,537 2,778 134 10,843
合计 18,809 30,162 10,940 354 60,265
2016年12月31日
逾期1天至90天 逾期90天至 逾期1年至 逾期3年
(含90天) 1年(含1年) 3年(含3年) 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5,548 5,198 413 300 11,459
保证贷款 4,336 8,010 3,667 286 16,299
附担保物贷款 10,209 12,409 7,892 2,357 32,867
其中:抵押贷款 7,060 9,601 5,778 1,184 23,623
质押贷款 3,149 2,808 2,114 1,173 9,244
合计 20,093 25,617 11,972 2,943 60,625
逾期贷款是指本金或利息逾期1天或以上的贷款。上述按担保方式分类的逾期贷款,对于可以分期付款偿
还的客户贷款及垫款,如果部分分期付款已逾期,该等贷款的全部金额均被分类为逾期。
若上述逾期贷款中剔除分期还款账户中尚未到期的分期贷款,则逾期贷款金额于2017年12月31日为人民
币58,744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59,108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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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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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9.5 按地区分布情况分析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东区 539,248 471,355
南区 323,692 292,049
西区 185,825 191,631
北区 279,698 269,038
总行 375,767 251,728
贷款和垫款总额 1,704,230 1,475,801
减:贷款减值准备(见附注三、9.6) (43,810) (39,932)
贷款和垫款净额 1,660,420 1,435,869
对应的机构为:
“东区”:上海分行、杭州分行、义乌分行、台州分行、绍兴分行、湖州分行、宁波分行、温州分行、
南京分行、无锡分行、常州分行、苏州分行、南通分行、泰州分行、福州分行、漳州分行、
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厦门分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分行、泉州分行、上海
自贸试验区分行、合肥分行、徐州分行、南昌分行、盐城分行;
“南区”:深圳分行、深圳前海分行、广州分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珠海分行、广东自贸试验
区横琴分行、佛山分行、东莞分行、惠州分行、中山分行、海口分行、长沙分行;
“西区”:重庆分行、成都分行、乐山分行、绵阳分行、昆明分行、红河分行、武汉分行、荆州分行、
襄阳分行、西安分行、贵阳分行、宜昌分行;
“北区”:北京分行、大连分行、天津分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济南分行、临沂分行、潍坊分
行、东营分行、青岛分行、烟台分行、日照分行、郑州分行、洛阳分行、沈阳分行、石家庄
分行、太原分行、唐山分行、淄博分行、济宁分行、晋中分行、廊坊分行;
“总行”:总行部门,含信用卡事业部、资金运营中心、特殊资产管理中心、金融同业事业部、资产管
理事业部、离岸金融事业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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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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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9.6 贷款减值准备变动
2017年度 2016年度
单项 组合 合计 单项 组合 合计
年初余额 7,981 31,951 39,932 3,189 26,077 29,266
本年计提 30,379 10,424 40,803 22,471 22,964 45,435
本年核销及出售 (27,853) (11,757) (39,610) (17,442) (18,355) (35,797)
本年收回原核销贷款和垫
款导致的转回 1,637 1,859 3,496 271 1,237 1,508
贷款和垫款因折现价值上升
导致减少 (659) - (659) (544) - (544)
本年其他变动 (96) (56) (152) 36 28 64
年末余额(见附注三、19) 11,389 32,421 43,810 7,981 31,951 39,932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可供出售债券 35,270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1,474
合计 36,744 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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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10.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信息分析如下: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债券
公允价值 35,270
摊余成本 35,543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34)
累计计提减值 (39) (42)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公允价值 1,474
成本 1,491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81
累计计提减值 (298) (129)
合计
公允价值 36,744 1,179
摊余成本/成本 37,034 1,251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7
累计计提减值 (337)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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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10.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信息分析如下:
可供出售
2017年度 可供出售债券 权益工具 合计
2017年1月1日 42 129
本年计提 - 236
本年处置时转出 - (67) (67)
其他变动 (3) - (3)
2017年12月31日 39 298
于2017年12月31日,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金额人民币1,002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187百
万元)为发生减值的资产。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无质押于向中央银行借款协议中(2016年12月31日:130
百万元)。
11.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债券投资按发行人类别分析:
政府 198,831 170,989
政策性银行 69,700 81,946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 68,294 14,594
企业 21,569 19,274
小计 358,394 286,803
减:减值准备(见附注三、19) (34) (1)
合计 358,360 28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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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1. 持有至到期投资(续)
于2013年,公允价值为人民币91,675百万元的债券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反映
本公司将其持有至到期的意图和能力。于2017年12月31日,该部分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4,060
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59,371百万元),公允价值为人民币43,226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
人民币59,472百万元)。假定该部分金融资产未予重分类,则在本年度应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
形成的损失为人民币1,012百万元(2016年度:损失931百万元)。本年实际已转回重分类日前形成的其他
综合收益为人民币427百万元(2016年度:582百万元)。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投资的持有至到期债券有人民币6,359百万元质押于卖出回购协议中(2016年
12月31日:无);本公司投资的持有至到期债券中有人民币21,326百万元质押于国库定期存款中(2016年
12月31日:人民币29,928百万元);本公司投资的持有至到期债券中有人民币71,676百万元质押于向中央
银行借款协议(2016年12月31日:15,870百万元)。
12. 应收款项类投资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购买他行理财产品 6,970 18,909
资产管理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注) 242,799 330,802
信托计划及信托收益权 52,105 18,906
地方政府债券 70,843 44,647
贷款支持票据 2,448 2,613
券商收益凭证 350 -
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证券 13
小计 375,528 415,933
减:减值准备(见附注三、19) (3,205) (1,655)
合计 372,323 414,278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投资的地方政府债券中有人民币16,264百万元质押于国库定期存款中(2016
年12月31日:人民币5,542百万元)。
注: 该项目系本公司投资的由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管理人发行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该类产品的基
础资产主要为企业债权、票据、银行存单、其他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及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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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3. 投资性房地产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原值:
年初余额 339
转至固定资产 (27) (56)
固定资产转入 17
年末余额 329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118
计提 11
转至固定资产 (19) (45)
固定资产转入 10
年末余额 120
账面价值
年末数 209
年初数 221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4百万元)的投资性
房地产未取得产权登记证明。
本年来自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总收益为人民币35百万元(2016年度:人民币37百万元),本年产生及不产
生租金收益的投资性房地产发生的直接经营费用为人民币1百万元 (2016年度:人民币1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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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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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固定资产
2017年度
办公设备及
房屋及建筑物 运输工具 计算机 合计
原值:
年初余额 8,399 155 - 4,892 - 13,446
增加 19 - 650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27 - -
转至投资性房地产 (17) - - (17)
在建工程转入 29 - 6
减少 (5) (57) (286) (348)
年末余额 8,452 98 5,262 13,812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2,031 88 - 3,009 - 5,128
增加 328 12 635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19 - -
转至投资性房地产 (10) - - (10)
减少 (4) (50) (284) (338)
年末余额 2,364 50 3,360 5,774
减值准备:
年初余额 2 - - - - 2
年末余额(见附注三、19) 2 - -
账面价值
2017年12月31日 6,086 48 1,902 8,036
2016年12月31日 6,366 67 1,883 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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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4. 固定资产(续)
2016 年度
办公设备及
房屋及建筑物 运输工具 计算机 合计
原值:
年初余额 4,623 143 4,537 9,303
增加 103 17 615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56 - -
转至投资性房地产 (33) - - (33)
在建工程转入 3,672 - - 3,672
减少 (22) (5) (260) (287)
年末余额 8,399 155 - 4,892 - 13,446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1,780 80 2,655 4,515
增加 230 13 - 605 - 848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45 - -
转至投资性房地产 (4) - - - - (4)
减少 (20) (5) - (251) - (276)
年末余额 2,031 88 - 3,009 - 5,128
减值准备:
年初余额 - - - -
增加 2 - -
年末余额 2 - - - - 2
账面价值
2016 年 12 月 31 日 6,366 67 1,883 8,316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843 63 1,882 4,788
于2017年12月31日,原值为人民币72百万元,净值为人民币24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原值为人民币
97百万元,净值为人民币36百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已在使用但仍未取得产权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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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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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无形资产
2017年度 核心存款(注) 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评估值
年初余额 5,757 2,529 7 8,293
本年购入 - 409 -
开发支出转入 - 200 -
本年减少 - (6) - (6)
年末余额 5,757 3,132 7 8,896
摊销
年初余额 1,584 1,934 4 3,522
本年摊销 287 386 1
本年减少 - (1) - (1)
年末余额 1,871 2,319 5 4,195
账面价值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886 813 2 4,701
2016 年 12 月 31 日 4,173 595 3 4,771
2016年度 核心存款(注) 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评估值
年初余额 5,757 2,132 7 7,896
本年购入 - 295 -
开发支出转入 - 102 -
年末余额 5,757 2,529 7 8,293
摊销
年初余额 1,296 1,636 3 2,935
本年摊销 288 298 1
年末余额 1,584 1,934 4 3,522
账面价值
2016 年 12 月 31 日 4,173 595 3 4,771
2015 年 12 月 31 日 4,461 496 4 4,961
注: 核心存款是指由于银行与客户间稳定的业务关系,在未来一段期间内预期继续留存在该银行的账
户。核心存款的无形资产价值反映未来期间以较低的替代融资成本使用该账户存款带来的额外现
金流量的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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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6. 商誉
2017年度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减值准备
原平安银行 7,568 - - 7,568 -
2016年度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减值准备
原平安银行 7,568 - - 7,568 -
本公司于2011年7月收购原平安银行,形成商誉人民币7,568百万元。企业合并取得的商誉分摊至东区、
南区、西区、北区、信用卡资产组以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根据管理层批准
的5年期的财务预算为基础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5年以后的现金流量根据不大于各资产组经营地区所
在行业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的相似的增长率推断得出。现金流折现所采用的是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
税前折现率。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的折现率为13.17%(2016年12月31日:13.30%)。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互抵前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及对应的暂时性差异列示如下: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可抵扣/ 递延 可抵扣/ 递延
(应纳税) 所得税 (应纳税) 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97,848 24,462 67,030 16,757
工资薪金 3,557 889 4,811 1,20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及贵金
属公允价值变动 2,174 544 2,79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715 179 1,089
其他 61 15 300
小计 104,355 26,089 76,028 19,00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产生的公允价值
评估增值 (4,075) (1,019) (4,341) (1,085)
其他 (325) (81) (363) (91)
小计 (4,400) (1,100) (4,704) (1,176)
净值 99,955 24,989 71,324 1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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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续)
2017年度
在其他综合
2017 年 在损益确认 收益确认 2017 年
1月1日 (附注三、45) (附注三、46)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6,757 7,705 - 24,462
工资薪金 1,203 (314)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
具及贵金属公允价值变动 699 (155)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73 - (94)
其他 75 (60) -
小计 19,007 7,176 (94) 26,08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产生的公允
价值评估增值 (1,085) 66 - (1,019)
其他 (91) 10 - (81)
小计 (1,176) 76 - (1,100)
净值 17,831 7,252 (94) 24,989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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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续)
2016年度
2016 年 在其他综合 2016 年
1月1日 在损益确认 收益确认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8,482 8,275 - 16,757
工资薪金 1,129 74 - 1,20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
具及贵金属公允价值变动 - 69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83 - (110)
其他 79 (4) -
小计 10,073 9,044 (110) 19,007
递延所得税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
具及贵金属公允价值变动 (117) 117 - -
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产生的公允
价值评估增值 (1,144) 59 - (1,085)
其他 (84) (7) - (91)
小计 (1,345) 169 - (1,176)
净值 8,728 9,213 (110) 1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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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8. 其他资产
(a) 按性质分析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预付账款及押金(见附注三、18b) 1,150
暂付诉讼费(见附注三、18c) 854
应收手续费 719 2,016
抵债资产(见附注三、18d) 5,240 4,494
在建工程(见附注三、18e) 1,872
长期待摊费用(见附注三、18f) 1,092 1,317
应收清算款 5,890
开发支出 444
其他(见附注三、18g) 933
其他资产合计 18,194 11,830
减:减值准备
暂付诉讼费(见附注三、18c) (347) (191)
抵债资产(见附注三、18d) (288) (300)
其他(见附注三、18g) (200) (240)
减值准备合计 (835) (731)
其他资产净值 17,359 11,099
(b) 预付账款及押金按账龄分析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账龄1年以内 876 76.17% 690 72.78%
账龄1至2年 50 4.35% 39 4.11%
账龄2至3年 36 3.13% 57 6.01%
账龄3年以上 188 16.35% 162 17.10%
合计 1,150 100.00% 948 100.00%
于2017年12月31日及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对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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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8. 其他资产(续)
(c) 暂付诉讼费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覆盖率 金额 比例 金额 覆盖率
单项计提 458 53.63% (99) 21.62% 407 78.57% (106) 26.04%
组合计提:
账龄1年以内 290 33.96% (147) 50.69% 72 13.91% (47) 65.28%
账龄1至2年 72 8.43% (67) 93.06% 24 4.63% (23) 95.83%
账龄2至3年 24 2.81% (24) 100.00% 7 1.35% (7) 100.00%
账龄3年以上 10 1.17% (10) 100.00% 8 1.54% (8) 100.00%
小计 396 46.37% (248) 62.63% 111 21.43% (85) 76.58%
合计 854 100.00% (347) 40.63% 518 100.00% (191) 36.87%
(d) 抵债资产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 5,184 4,377
其他 56
合计 5,240 4,494
减:抵债资产跌价准备(见附注三、19) (288) (300)
抵债资产净值 4,952 4,194
本年度,本公司取得以物抵债的担保物账面价值共计人民币1,071百万元(2016年:人民币1,340百万元),
主要为房产。本年度,本公司处置抵债资产共计人民币326百万元(2016年:人民币46百万元)。本公司计
划在未来年度通过拍卖、竞价和转让等方式对抵债资产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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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8. 其他资产(续)
(e) 在建工程
2017年度 2016年度
年初余额 930 3,601
本年增加 1,087 1,128
转入固定资产 (35) (3,672)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110) (127)
年末余额 1,872
本公司在建工程明细如下:
2017年度
工程投入
预算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占预算比
重庆分行新大楼 499 412 16 - 428 86%
昆明分行新大楼 626 425 70 - 495 79%
武汉平安银行大厦 882 - 401 - 401 45%
南昌分行锐拓融和大厦 249 - 168 - 168 67%
贵阳分行新大楼 226 - 152 - 152 67%
其他 93 280 (145)
合计 930 1,087 (145) 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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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8. 其他资产(续)
(f) 长期待摊费用
2017年度 2016年度
年初余额 1,317 1,365
本年增加 205
在建工程转入 110
本年摊销 (516) (496)
本年其他减少 (24) (9)
年末余额 1,092 1,317
(g) 其他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覆盖率 金额 比例 金额 覆盖率
单项计提 493 52.84% (134) 27.18% 480 48.58% (178) 37.08%
组合计提:
账龄1年以内 244 26.15% (16) 6.56% 446 45.14% (32) 7.17%
账龄1至2年 170 18.22% (32) 18.82% 21 2.13% (4) 19.05%
账龄2至3年 15 1.61% (7) 46.67% 27 2.73% (12) 44.44%
账龄3年以上 11 1.18% (11) 100.00% 14 1.42% (14) 100.00%
小计 440 47.16% (66) 15.00% 508 51.42% (62) 12.20%
合计 933 100.00% (200) 21.44% 988 100.00% (240) 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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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9. 资产减值准备
贷款因折现
2017 年 本年计提 本年收回已 本年处置 价值上升 2017 年
2017年度 附注三 1月1日 /(转回) 本年核销 核销资产 资产时转出 导致减少 其他变动 12 月 31 日
(见附注三、44)
存放同业款项减值准备 2 78 - - - - - (2)
拆出资金减值准备 3 22 - - - - - (1)
贷款减值准备 9.6 39,932 40,803 (39,203) 3,496 (407) (659) (152) 43,8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0 171 236 - - (67) - (3)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1 1 33 - - - - -
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备 12 1,655 1,550 - - - - - 3,205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18d 300 24 (7) - (30) - 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4 2 - - - - - -
其他减值准备 431 279 (166) 4 - - (1)
合计 42,592 42,925 (39,376) 3,500 (504) (659) (158) 48,320
贷款因折现
2016 年 本年计提 本年收回已 本年处置 价值上升 2016 年
2016年度 1月1日 /(转回) 本年核销 核销资产 资产时转出 导致减少 其他变动 12 月 31 日
存放同业款项减值准备 65 8 - - - - 5
拆出资金减值准备 24 (10) - 6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7 (7) - - - - - -
贷款减值准备 29,266 45,435 (29,947) 1,508 (5,850) (544) 64 39,93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52 16 - - - - 3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 1 - - - - -
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备 815 840 - - - - - 1,65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 - - - (20) - - -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212 91 - - (3) -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2 - - - - -
其他减值准备 386 142 (87) 2 (11) - (1)
合计 30,947 46,518 (30,034) 1,516 (5,884) (544) 73 42,592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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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0. 向中央银行借款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中期借贷便利 106,500 -
向央行卖出回购债券 20,600 16,000
向央行卖出回购票据 3,552 3,137
合计 130,652 19,137
2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境内同业 119,947 70,518
境内其他金融机构 295,179 315,624
境外同业 15,778 6,209
合计 430,904 392,351
22. 拆入资金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境内同业 18,297 44,739
境外同业 9,727 7,797
境外其他金融机构 -
合计 28,024 52,586
-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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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a) 按抵押品分析
同业存单 - 18,941
债券 6,359 -
合计 6,359 18,941
(b) 按交易方分析
银行同业 3,759 18,941
其他金融机构 2,600 -
合计 6,359 18,941
24. 吸收存款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公司客户 582,331 637,159
个人客户 175,268 160,708
小计 757,599 797,867
定期存款
公司客户 798,358 646,418
个人客户 140,194 82,206
小计 938,552 728,624
保证金存款 218,900 320,255
财政性存款 32,729 33,448
国库定期存款 34,812 34,661
应解及汇出汇款 17,828 6,980
合计 2,000,420 1,92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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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5. 应付职工薪酬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应付短期薪酬(a) 10,621 9,173
应付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b) 89
应付辞退福利(c) 3
10,713 9,289
(a) 短期薪酬
2017年度 2017年1月1日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2017年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8,601 12,520 (11,118) 10,003
其中:应付递延奖金 420 193 (115)
社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及
职工福利 501 1,374 (1,346)
住房公积金 - 670 (670) -
工会经费及培训费 71 297 (279)
其他 - 18 (18) -
合计 9,173 14,879 (13,431) 10,621
2016年度 2016年1月1日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2016年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9,576 9,542 (10,517) 8,601
其中:应付递延奖金 357 190 (127)
社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及
职工福利 559 1,287 (1,345)
住房公积金 - 670 (670) -
工会经费及培训费 98 314 (341)
其他 - 23 (23) -
合计 10,233 11,836 (12,896) 9,173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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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5. 应付职工薪酬(续)
(b) 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
2016年12月31日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2017年12月31日
基本养老保险 50 864 (873)
失业保险费 2 26 (27)
设定受益计划 54 - (7)
合计 106 890 (907)
(c) 应付辞退福利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应付内退福利 3
26. 应交税费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应交企业所得税 9,607 10,656
未交增值税 1,818 1,722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44
应交附加税费 223
其他 199
合计 11,891 12,754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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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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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应付利息
2017年度 2017年1月1日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2017年12月31日
吸收存款及同业款项应付利息 20,228 58,286 (54,092) 24,422
债券应付利息 1,304 2,285 (1,948) 1,641
合计 21,532 60,571 (56,040) 26,063
2016年度 2016年1月1日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2016年12月31日
吸收存款及同业款项应付利息 22,246 43,917 (45,935) 20,228
债券应付利息 1,021 1,644 (1,361) 1,304
合计 23,267 45,561 (47,296) 21,532
28. 应付债券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混合资本债券(注1) 5,116 5,115
金融债(注2) 15,000 -
二级资本债券(注3) 25,000 25,000
同业存单 297,376 233,349
合计 342,492 263,464
于2017年12月31日及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拖欠本金、利息及其他与发行债券有关的违约情况。
注1: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本公司于2009年5月26日在银行间债券市
场发行了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固定利率混合资本债券。该混合资本债券期限为15年期,本公司
有权于2019年5月26日按面值赎回全部债券。该债券第一个计息年度至第十个计息年度的年利率
为5.70%;如果本公司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从第十一个计息年度开始,债券利率在初始发行利率
的基础上提高3.00%。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本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在银行间债券市
场发行了金额为人民币36.5亿元的固定利率混合资本债券。该混合资本债券期限为15年期,年利
率7.50%,本公司有权于2021年4月29日按面值赎回全部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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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8. 应付债券(续)
注2: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本行于2017年7月19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
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50亿元的金融债券。本次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4.20%。
注3: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本公司于2014年3月6日、2014年4月9日
及2016年4月8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90亿元、人民币60亿元及人民币100
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该等次级债券均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发行
人赎回权,票面利率分别为6.80%、6.50%及3.85%。
当触发事件发生时,本公司有权在无需获得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自触发事件发生日次日起不
可撤销的对本年债券以及已发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任何尚未支付的累积
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当债券本金被减记后,债券即被永久性注销,并在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
复。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
无法生存;(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
人将无法生存。
29. 其他负债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清算过渡及暂挂款项 4,670 2,505
预提及应付费用 2,529 2,118
久悬户挂账 225
应付股利(注) 12
应付代保管款项 704
递延收益 2,092 2,184
质量保证金及押金 664
其他 1,222 1,035
合计 12,118 9,022
注:于2017年12月31日及2016年12月31日,上述应付股利中金额人民币12百万元,由于股东未领取已
逾期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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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0. 股本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注册及实收股本为17,170百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种类及其
结构如下:
2016年 2017年
12月31日 比例 本年变动 12月31日 比例
一、 有限售条件股份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2,539 14.79% (2,287) 252 1.47%
二、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14,631 85.21% 2,287 16,918 98.53%
三、 股份总数 17,170 100.00% - 17,170 1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为股份持有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按承诺有转让限制的股份。本公司限售股份主要
为向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1. 其他权益工具
发行在外的 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 发行金额
金融工具 股息率 (元) (百万股) (百万元) 到期日或续期情况 转换情况
优先股 4.37% 100 200 20,000 无到期日 未发生转换
于2016年3月8日,本公司按面值完成了2亿股优先股的发行,本公司按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计人民币
19,952.5百万元计入其他权益工具。在优先股存续期间,在满足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如得到中国银监会
的批准,本公司有权在优先股发行日期满5年之日起于每年的优先股股息支付日行使赎回权,赎回全部或
部分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本次优先股的赎回权为本公司所有,并以得到中国银监会的批准为前提。发行
的优先股票面股息率为4.37%,以固定股息率每年一次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息。
本公司宣派和支付优先股股息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除非本公司决议完全派发当期优
先股股息,否则本公司将不会向普通股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本公司有权取消部分或全部优先股派息,本
优先股为非累积型优先股。优先股股东不可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与剩余利润分配。
当本公司发生下述强制转股触发事件时,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本公司发行并仍然存续的优先股将全部或
部分转为本公司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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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1. 其他权益工具(续)
1、当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时,本次优先股将
立即按合约约定全额或部分转为A股普通股,并使本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到触发点以上;
2、当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将强制转换为公司普通股。
当满足强制转股触发条件时,仍然存续的优先股将在监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以约定转股价格全额或部分
转换为A股普通股。在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之日起,当公司普通股发生送红股(不包括派
发现金股利选择权等方式)、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发行带有可转为普通股条款的融资工具(如优
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
对强制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但强制转股价格不因公司派发普通股现金股利的行为而进行调整。
本公司发行的优先股分类为权益工具,列示于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中。依据中国银监会相关规定,本优
先股符合合格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标准。
3、归属于权益工具持有者的权益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持有者的权益 202,101 182,218
归属于母公司其他权益持有者的权益 19,953 19,95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 - -
32. 资本公积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股本溢价 56,465 5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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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3. 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需要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当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
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可
用于弥补本公司的亏损或者转增本公司的资本。在运用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可按股东原有股份比
例派送新股,但所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由股东大会决定。
于2017年12月31日及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盈余公积全部为法定盈余公积。
34. 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从净利润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35. 未分配利润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14日决议通过,以经境内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2017年度净利润为基准,提取
一般风险准备金为人民币4,084百万元,本年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上述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月9日决议通过,以优先股发行量2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为基数,按照票
面股息率4.37%计算,每股优先股派发股息人民币4.37元(含税)。本次优先股股息的计息期间为2016年3
月7日至2017年3月6日,派息日为2017年3月7日。本次派发股息合计人民币8.74亿元(含税),由本公司直
接向优先股股东发放。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16日决议通过,以经境内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2016年度净利润为基准,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为人民币2,260百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为人民币6,940百万元。上述分配方案已于
2017年6月29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该权益分
配方案,本公司已派发2016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2,713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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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6. 利息净收入
2017年度 2016年度
利息收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232 4,240
金融企业往来 10,726 8,787
其中:同业转贴现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666 2,376
发放贷款和垫款
企业贷款和垫款 41,497 42,074
个人贷款和垫款 53,278 42,403
贴现 201 427
证券投资的利息收入(不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 32,170 28,737
其他 4,056 3,523
小计 146,160 130,19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利息
收入 1,908 928
合计 148,068 131,119
其中: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 659 544
利息支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671 948
金融企业往来 19,155 8,531
吸收存款 37,875 35,895
应付债券 14,358 9,334
合计 74,059 54,708
利息净收入 74,009 7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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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017年度 2016年度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结算手续费收入 2,392 2,216
理财手续费收入 3,411 4,835
代理及委托手续费收入 3,350 3,005
银行卡手续费收入 18,511 12,401
咨询顾问费收入 2,659 3,963
资产托管手续费收入 3,046 2,745
账户管理费收入 156 166
其他 2,200 1,978
小计 35,725 31,309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代理业务手续费支出 493 350
银行卡手续费支出 4,213 2,801
其他 345 299
小计 5,051 3,45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0,674 27,859
38. 投资收益
2017年度 2016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损失)/
收益 (170) 85
可供出售投资出售净损失 (68) (67)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 (141)
衍生金融工具(不含外汇衍生金融工具)净收益 162 316
票据转让价差收益 525 1,586
贵金属买卖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20 643
资产证券化交易损益 (274) 52
其他损失 (163) (106)
合计 632 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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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17年度 2016年度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 (6) (60)
衍生金融工具(不含外汇衍生金融工具) (55) 109
合计 (61) 49
40. 汇兑损益
2017年度 2016年度
外汇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794) (1,886)
其他汇兑收益 960 2,768
合计 166 882
41. 其他业务收入
2017年度 2016年度
租赁收益 110 107
其他 76 39
合计 186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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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税金及附加
2017年度 2016年度
营业税 1 2,373
城建税 520 549
教育费附加 373 393
其他 128 130
合计 1,022 3,445
43. 业务及管理费
2017年度 2016年度
员工费用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2,520 9,542
社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及职工福利 2,264 2,151
住房公积金 670 670
工会经费及培训费 297 314
其他 18 23
小计 15,769 12,700
固定资产折旧 975 848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销 481 454
无形资产摊销 674 587
租赁费 2,581 2,590
小计 4,711 4,479
一般业务管理费用 11,136 10,794
合计 31,616 27,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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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资产减值损失
2017年度 2016年度
本年计提/(转回)减值损失:
存放同业 -
拆出资金 - (1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7)
发放贷款和垫款 40,803 45,43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36
持有至到期投资 33
应收款项类投资 1,550 840
抵债资产 24
固定资产 -
其他 279 142
合计 42,925 46,518
45. 所得税费用
2017年度 2016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14,220 16,549
递延所得税费用 (7,252) (9,213)
合计 6,968 7,336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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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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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所得税费用(续)
根据税前利润及中国法定税率计算得出的所得税费用与本公司实际税率下所得税费用的调节如下:
2017年度 2016年度
税前利润 30,157 29,935
按法定税率25%的所得税 7,539 7,484
免税收入 (2,015) (1,626)
不可抵扣的费用及其他调整 1,444 1,478
所得税费用 6,968 7,336
46. 其他综合收益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2017 年度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减:前期计入
2016 年 2017 年 本年所得税 其他综合收益 减:所得税 税后其他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前发生额 本年转入损益 影响 综合收益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809) (528) (52) 427 (94) 281
合计 (809) (528) (52) 427 (94)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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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其他综合收益(续)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2016 年度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减:前期计入
2015 年 2016 年 本年所得税 其他综合收益 减:所得税 税后其他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前发生额 本年转入损益 影响 综合收益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 23 - - (23) - (2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1,140) (809) (140) 581 (110) 331
合计 (1,117) (809) (140) 558 (110) 308
47.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稀释
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
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优先股的转股特征使得本公司存在或有可发行普通股。截至2017年12月
31日,转股的触发事件并未发生,因此优先股的转股特征对2017年度的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没有
影响。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具体计算如下:
2017年度 2016年度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本年净利润 23,189 22,599
减:本公司优先股宣告股息 874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本年净利润 22,315 22,599
已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17,170 17,170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1.30 1.32
-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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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现金 4,226 4,495
现金等价物:
原始到期日不超过三个月的
-存放同业款项 20,883 77,533
-拆出资金 28,603 86,55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1,935 6,994
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 32,898 51,187
债券投资(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8,479 6,655
小计 132,798 228,919
合计 137,024 233,414
4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7年度 2016年度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 19,313 -
收到已核销款项 3,500 1,516
处置抵债资产 313
衍生金融工具 162
票据转让价差 525 1,586
其他 4,705 3,395
合计 28,518 6,830
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7年度 2016年度
贵金属业务 4,369 15,369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 - 33,234
业务宣传活动费、租赁费等管理费用及其他 18,171 16,747
合计 22,540 6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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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51. 结构化主体
(a) 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
(i) 本公司管理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
(1) 理财产品
本公司管理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主要为本公司作为代理人而发行并管理的非保本理财产品。
本公司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设计并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
并将募集到的理财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的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或投资相关金融产品,在获取投资收益后,
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者。本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获取销售费、固定管理费、浮动管理费等手续费收
入。本公司认为本公司于该些结构化主体相关的可变动回报并不显著。
于2017年12月31日,由本公司发行并管理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理财产品总规模为人民币501,062百万元
(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742,477百万元)。
本公司作为理财产品的资产管理人积极管理理财产品中资产和负债的到期日及流动性资产的头寸和比例,
以实现理财产品投资人的最佳利益。本公司向理财产品临时拆借资金是其中一种比较便捷的流动性管理
方式,该拆借交易并非来自于合同约定义务,且本公司参考市场利率进行定价。于2017年12月31日上述
拆借资金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2,100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25,100百万元),2017年度获得利息
收入为人民币265百万元(2016年度:人民币422百万元)。该等拆借资金余额已计入拆出资金中。
(2) 资产证券化业务
本公司管理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另一类型的结构化主体为本公司由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由第三方信
托公司设立的特定目的信托。特定目的信托从本公司购买信贷资产,以信贷资产产生的现金为基础发行
资产支持证券融资。于2017年12月31日,由本公司作为贷款资产管理人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该等特定目
的信托的发起总规模为人民币23,997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40,113百万元)。本公司作为该特
定目的信托的贷款服务机构,对转让予特定目的信托的信贷资产进行管理,并作为贷款资产管理人收取
相应手续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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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51. 结构化主体(续)
(a) 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续)
(i) 本公司管理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续)
(2) 资产证券化业务(续)
本公司亦持有部分特定目的信托的各级资产支持证券。本公司认为本公司于该等结构化主体相关的可变
动回报并不显著。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纳入合并范围的该等特定目的信托的最大损失风险敞口
为于应收款项类投资中确认持有的该等特定目的信托发起的各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账面余额人民币13百万
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56百万元),其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相若。
2017年度,本公司未向未纳入合并范围的该等特定目的信托提供财务支持(2016年度:无)。
(ii) 本公司投资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
为了更好地运用资金获取收益,本公司于 2017 年度投资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由独
立第三方发行和管理的理财产品、基金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及贷款支持票据和由本公司发起、
独立第三方管理的资产支持证券等。2017 年度,本公司并未对该类结构化主体提供过流动性支持(2016
年度:无)。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因持有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利益所形
成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含应收利息)及最大损失风险敞口如下: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最大损失风险敞口 结构化主体总规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资产支持证券 1,458 1,458 14,381
持有至到期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 3,453 3,453 36,19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基金产品 4,639 4,639 53,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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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51. 结构化主体(续)
(a) 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续)
(ii) 本公司投资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续)
账面价值 最大损失风险敞口 结构化主体总规模
应收款项类投资
理财产品 7,010 7,010 注
信托计划 52,431 52,431 52,105
资产管理计划 244,462 244,462 242,799
贷款支持票据 2,475 2,475 2,735
资产支持证券 13 13
合计 315,941 315,941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最大损失风险敞口 结构化主体总规模
应收款项类投资
理财产品 19,030 19,030 注
信托计划 19,106 19,106 18,906
资产管理计划 332,433 332,433 330,802
贷款支持票据 2,641 2,641 2,919
资产支持证券 56 56 1,082
合计 373,266 373,266
本公司因持有投资或为该结构化主体提供服务而获取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收入。
注:上述本公司持有投资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总体规模,无公开可获得的市场信息。
(b) 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
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主要为本公司发行并管理的保本的理财产品。2017 年度,本公司未向纳入
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提供过财务支持(2016 年度: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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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经营分部信息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并以此进行管理。本公司主要
从地区和业务两个角度对业务进行管理。从地区角度,本公司主要在五大地区开展业务活动,包括东区、
南区、西区、北区及总行。从业务角度,本公司主要通过三大分部提供金融服务,包括批发金融业务、
零售金融业务及其他业务。具体经营分部如下:
地区分部
各分部对应的机构为:
“东区”:上海分行、杭州分行、义乌分行、台州分行、绍兴分行、湖州分行、宁波分行、温州分行、
南京分行、无锡分行、常州分行、苏州分行、南通分行、泰州分行、福州分行、漳州分行、
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厦门分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分行、泉州分行、上海
自贸试验区分行、合肥分行、徐州分行、南昌分行、盐城分行;
“南区”:深圳分行、深圳前海分行、广州分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珠海分行、广东自贸试验
区横琴分行、佛山分行、东莞分行、惠州分行、中山分行、海口分行、长沙分行;
“西区”:重庆分行、成都分行、乐山分行、绵阳分行、昆明分行、红河分行、武汉分行、荆州分行、
襄阳分行、西安分行、贵阳分行、宜昌分行;
“北区”:北京分行、大连分行、天津分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济南分行、临沂分行、潍坊分
行、东营分行、青岛分行、烟台分行、日照分行、郑州分行、洛阳分行、沈阳分行、石家庄
分行、太原分行、唐山分行、淄博分行、济宁分行、晋中分行、廊坊分行;
“总行”:总行部门,含信用卡事业部、资金运营中心、特殊资产管理中心、金融同业事业部、资产管
理事业部、离岸金融事业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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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经营分部信息(续)
地区分部(续)
管理层对上述地区分部的经营成果进行监控,并据此作出向分部分配资源的决策和评价分部的业绩。在
对地区分部的经营成果进行监控时,管理层主要依赖营业收入、营业支出、营业利润的数据。
2017年度 东区 南区 西区 北区 总行 合计
利息净收入(1) 21,100 19,470 6,617 11,633 15,189 74,009
非利息净收入(2) 2,489 2,752 866 1,384 24,286 31,777
营业收入 23,589 22,222 7,483 13,017 39,475 105,786
营业支出(3) (6,641) (6,437) (2,387) (4,835) (12,338) (32,638)
其中:折旧、摊销与租赁费 (1,115) (931) (489) (948) (1,228) (4,711)
资产减值损失 (9,917) (5,941) (8,373) (9,944) (8,750) (42,925)
营业外净(支出)/收入 (27) (19) (16) (15) 11 (66)
分部(亏损)/利润 7,004 9,825 (3,293) (1,777) 18,398 30,157
所得税费用 (6,968)
净利润 23,189
2017年12月31日 东区 南区 西区 北区 总行 抵销 合计
总资产 714,545 792,004 236,023 509,173 1,684,914 (688,185) 3,248,474
总负债 706,864 781,806 239,188 510,729 1,476,018 (688,185) 3,026,420
(1) 包含“外部利息净收入/支出”和“内部利息净收入/支出”。
(2) 包含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损益和其
他收益。
(3) 包括税金及附加,以及业务及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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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经营分部信息(续)
地区分部(续)
2016年度 东区 南区 西区 北区 总行 合计
利息净收入(1) 18,777 19,684 7,860 12,625 17,465 76,411
非利息净收入(2) 2,774 3,173 1,054 2,400 21,903 31,304
营业收入 21,551 22,857 8,914 15,025 39,368 107,715
营业支出(3) (6,962) (6,667) (2,629) (5,071) (10,089) (31,418)
其中:折旧、摊销与租赁费 (1,056) (932) (495) (896) (1,100) (4,479)
资产减值损失 (21,441) (6,276) (6,198) (6,532) (6,071) (46,518)
营业外净(支出)/收入 (22) 51 3 32 92 156
分部利润 (6,874) 9,965 90 3,454 23,300 29,935
所得税费用 (7,336)
净利润 22,599
2016年12月31日 东区 南区 西区 北区 总行 抵销 合计
总资产 715,196 824,367 228,496 513,653 1,421,957 (750,235) 2,953,434
总负债 723,906 816,422 229,214 511,495 1,220,461 (750,235) 2,751,263
(1) 包含“外部利息净收入/支出”和“内部利息净收入/支出”。
(2) 包含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损益和其
他收益。
(3) 包括税金及附加,以及业务及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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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经营分部信息(续)
业务分部
于2017年度及2016年度,本公司根据管理架构和管理政策按批发金融和零售金融两大业务条线及其他业
务分部进行业务决策、报告及业绩评估。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报告分部如下:
批发金融业务
批发金融业务分部主要包括对公及同业业务,涵盖向公司类客户、政府机构和同业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
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司类贷款、存款业务、贸易融资、对公及同业理财业务、各类公司中间
业务及各类同业业务。
零售金融业务
零售金融业务分部涵盖向个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个人贷款、存款业务、
银行卡业务、个人理财服务及各类个人中间业务。
其他业务
此分部是指本公司总行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进行的债券投资和部分货币市场业务;以及本公司集中管
理的不良资产、权益投资以及不能直接归属某个分部的资产、负债、收入及支出。
分部资产及负债和分部收入及利润,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计量。所得税在公司层面进行管理,不在经
营分部之间进行分配。由于分部收入主要来自于利息收入,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管理层主要依赖净利
息收入,而非利息收入总额和利息支出总额的数据。
分部间交易主要为分部间的资金转让。这些交易的条款是参照市场资金成本分期限确定的,并且已于每
个分部的业绩中反映。“内部利息净收入/支出”指经营分部间通过资金转移定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支
出净额,该内部利息收入及支出于合并经营业绩时抵销。另外,“外部利息净收入/支出”指从第三方取
得的利息收入或支付给第三方的利息支出,各经营分部确认的外部利息净收入/支出合计数与利润表中的
利息净收入金额一致。
分部收入、利润、资产及负债包含直接归属某一分部的项目,以及可按合理的基准分配至该分部的项目。
本公司全面实施内部资金转移定价,采用期限匹配、重定价等方法按单账户(合同)逐笔计算分部间转移定
价收支,以促进本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合理产品定价和综合评价绩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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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经营分部信息(续)
业务分部(续)
2017年度 批发金融业务(1) 零售金融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利息净收入(2) 41,449 27,325 5,235 74,009
非利息净收入/(支出)(3) 12,642 19,367 (232) 31,777
营业收入 54,091 46,692 5,003 105,786
营业支出(4) (13,386) (18,871) (381) (32,638)
其中:折旧、摊销与租赁费 (1,796) (2,840) (75) (4,711)
资产减值损失 (32,156) (7,438) (3,331) (42,925)
营业外净收入/(支出) 4 9 (79) (66)
分部利润 8,553 20,392 1,212 30,157
所得税费用 (6,968)
净利润 23,189
2017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680,901 791,578 775,995 3,248,474
总负债 2,382,174 342,512 301,734 3,026,420
(1) 包含小企业业务。
(2) 包含“外部利息净收入/支出”和“内部利息净收入/支出”。
(3) 包含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损益和其
他收益。
(4) 包括税金及附加,以及业务及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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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经营分部信息(续)
业务分部(续)
2016年度 批发金融业务(1) 零售金融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利息净收入(2) 49,924 20,470 6,017 76,411
非利息净收入/(支出)(3) 19,434 12,477 (607) 31,304
营业收入 69,358 32,947 5,410 107,715
营业支出(4) (16,925) (14,059) (434) (31,418)
其中:折旧、摊销与租赁费 (2,156) (2,239) (84) (4,479)
资产减值损失 (37,403) (6,551) (2,564) (46,518)
营业外净收入 97 2 57
分部利润 15,127 12,339 2,469 29,935
所得税费用 (7,336)
净利润 22,599
2016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663,138 467,139 823,157 2,953,434
总负债 2,199,081 266,882 285,300 2,751,263
(1) 包含小企业业务。
(2) 包含“外部利息净收入/支出”和“内部利息净收入/支出”。
(3) 包含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和其他业务收入。
(4) 包括税金及附加,以及业务及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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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经营分部信息(续)
业务分部(续)
主要客户信息
于2017年度及2016年度,不存在来源于单个外部客户或交易对手的收入达到或超过本公司收入总额10%
的情况。
五、 承诺及或有负债
1. 资本性支出承诺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已批准但未签约 1,625
已签约但未拨付 1,276
合计 2,901
2. 经营性租赁承诺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了房屋和设备的不可撤销经营性租赁合同。于各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
须就以下期间需缴付的最低租金为: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含一年) 2,178 2,251
一至二年(含二年) 1,701 1,929
二至三年(含三年) 1,327 1,562
三年以上 2,874 3,558
合计 8,080 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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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承诺及或有负债(续)
3. 信用承诺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248,155 364,623
开出保函 51,444 82,107
开出信用证 55,763 103,097
小计 355,362 549,827
未使用的信用卡信贷额度 140,336 99,287
合计 495,698 649,114
信用承诺的信贷风险加权金额 176,352 217,364
财务担保合同具有担保性质,一旦客户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本公司
需履行担保责任。
本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有金额为人民币17,360亿元的可撤销贷款承诺(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
21,482亿元)。这些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可于一定条件下取消的,或按相关的贷款合同约定因借款人的信贷
能力变坏而自动取消的,合同约定的贷款承诺总金额并不一定代表未来的现金流出。
4. 受托业务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委托存款 408,582 406,922
委托贷款 408,582 406,922
委托理财资金 501,062 742,477
委托理财资产 501,062 742,477
委托存款是指存款者存于本公司的款项,仅用于向存款者指定的第三方发放贷款之用。贷款相关的信贷
风险由存款人承担。
委托理财业务是指本公司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以客户支付的本金进行投资和资产管
理,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向客户支付收益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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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承诺及或有负债(续)
5. 或有事项
5.1 未决诉讼和纠纷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案件标的金额共计人民币3,037百万元(2016年12月31
日:人民币4,054百万元)。有关案件均处于审理阶段。管理层认为,本公司已经对有关未决诉讼案件可能
遭受的损失进行了预计并计提足够准备。
5.2 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国债(电子式)兑付及承销承诺
本公司受财政部委托作为其代理人发行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持有人可以随时要求提前兑
付持有的国债,而本公司亦有义务履行兑付责任,兑付金额为国债本金及至兑付日的应付利息。于2017
年12月31日,本公司具有提前兑付义务的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国债(电子式)的本金余额分别为人民币1,838
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2,016百万元)和人民币3,298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3,430百
万元)。
财政部对提前兑付的国债不会即时兑付,但会在到期时兑付本息。
于2017年12月31日及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未履行的国债承销承诺。
六、 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以保障持续稳健经营,满足监管要求以及最大化资本回报为目标。本公司定期审查全行
资本状况以及相关资本管理策略的执行情况,并通过积极的资本管理保障全行中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并
且不断提升资本的使用效率。视乎经济环境的变化及面临的风险特征,本公司将积极调整资本结构。本
公司于每季度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有关资本充足率的所需信息。
本公司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6月下发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资本充足
率。按照要求,本报告期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标准法,操作
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基本指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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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资本管理(续)
本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的监管资本状况如下:
注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a) 8.28% 8.36%
一级资本充足率 (a) 9.18% 9.34%
资本充足率 (a) 11.20% 11.53%
核心一级资本
股本 17,170 17,170
资本公积、投资重估储备 56,465 56,465
盈余公积 10,781 10,781
一般风险准备 38,552 34,468
未分配利润 79,661 64,143
其他综合收益 (528) (809)
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
商誉 (b) 7,568 7,568
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 (b) 4,173 3,926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 6,020
其他一级资本 19,953 19,953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30,116 30,116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 14,818 14,230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c) 184,340 170,088
一级资本净额 (c) 204,293 190,041
资本净额 (c) 249,227 234,387
风险加权资产 (d) 2,226,112 2,033,715
注释:
(a)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等于核心一级资本净额除以风险加权资产;一级资本充足率等于一级资本净额
除以风险加权资产;资本充足率等于资本净额除以风险加权资产。
(b) 商誉和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均为扣减了与之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后的净额。
(c)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等于核心一级资本减去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一级资本净额等于一级资本减去
一级资本扣除项目;资本净额等于总资本减去总资本扣除项目。
(d) 风险加权资产包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资产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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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已建立相关机制,进行统一授信管理,并定期监控上述信用风险额度及对上述信用风险进行定期
审核。
信用风险衡量
(i) 发放贷款和垫款、财务担保以及贷款承诺
本公司建立集中、垂直、独立的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建成“派驻制风险管理、矩阵式双线汇报”的
风险管理模式,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统筹各层级风险管理工作,由总行风险管理部、公司授信审批
部、零售风险管理部等专业部门负责全行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并由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向各分行/
事业部派驻主管风险行领导/风险总监,负责所在单位的信用风险管理工作。
本公司制定了一整套规范的信贷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机制,对信贷业务实行全流程管理。公司贷款
和零售贷款的信贷管理程序可分为:信贷调查、信贷审查、信贷审批、信贷放款、贷后管理。另外,
本公司制定了有关授信工作尽职规定,明确授信业务各环节的工作职责,有效控制信贷风险,并加
强信贷合规监管。
本公司进一步完善授信风险监测预警管理体系,加强授信风险监测。积极应对信贷环境变化,定期
分析信贷风险形势和动态,有前瞻性地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建立问题授信优化管理机制,加快问题
授信优化进度,防范形成不良贷款。
本公司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五级分类制度的基础上,将本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为十级,分
别是正常一级、正常二级、正常三级、正常四级、正常五级、关注一级、关注二级、次级、可疑级、
损失级。本公司根据贷款的不同级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政策。
财务担保及贷款承诺产生的风险在实质上与贷款和垫款的风险相似。因此,该类交易的申请、贷后
管理以及抵质押担保要求等与贷款和垫款业务相同。
(ii) 分类为应收款项类投资的其他金融资产
分类为应收款项类投资的其他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债券、同业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及资
金信托计划。本公司对合作的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实行评级准入制度,对信托受益权回
购方、同业理财产品发行方、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最终融资方设定授信额度,并定期进行后续风险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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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1. 信用风险(续)
信用风险衡量(续)
(iii) 债券
本公司通过控制投资规模、设定发行主体准入名单、评级准入、投后管理等机制管理债券及其他票
据的信用风险敞口。一般情况下,外币债券要求购买时的发行主体外部信用评级(以标准普尔或同
等评级机构为标准)在BBB或以上。人民币债券要求购买时发行主体的外部信用评级(信用评级机构
须在本公司获得准入)在AA或以上。针对交易账户项下的债券投资业务,对于主体评级为AA和AA+
的非金融企业,本公司同时实施名单制准入管理,对于同一发行主体存在多家评级结果的,采用最
低评级结果。
(iv) 同业往来
本公司对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进行定期的审计和管理。对于与本公司有资金往来的单个银行或
非银行金融机构均设定有信用额度。
不考虑任何抵押及其他信用增级措施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05,986 306,763
存放同业款项 130,208 166,882
拆出资金 59,015 97,45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9,575 57,179
衍生金融资产 16,080 8,73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1,934 8,876
发放贷款和垫款 1,660,420 1,435,86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含股权投资) 35,270
持有至到期投资 358,360 286,802
应收款项类投资 372,323 414,278
其他金融资产 81,951 24,793
合计 3,101,122 2,808,228
信贷承诺 495,698 649,114
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3,596,820 3,457,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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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1. 信用风险(续)
最大信用风险敞口风险集中度
如交易对手集中于某一行业或地区,或共同具备某些经济特性,其信用风险通常会相应提高。
本公司主要为境内客户提供贷款及财务担保合同。然而,中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均有其独特的特点,因
此不同地区的信用风险亦不相同。
本公司发放贷款和垫款的行业集中度和地区集中度详情,请参看附注三、9。
担保物及其他信用增级措施
本公司根据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评估决定所需的担保物金额及类型。对于担保物类型和评估参数,本公
司实施了相关指南。
担保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对于买入返售交易,担保物主要为票据、信托受益权或有价证券;
对于商业贷款,担保物主要为房地产、存货、股权或应收账款;
对于个人贷款,担保物主要为居民住宅。
管理层会监视担保物的市场价值,根据相关协议要求追加担保物,并在进行损失准备的充足性审查时监
视担保物的市价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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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1. 信用风险(续)
信用质量
本公司各项金融资产(未扣除减值准备)的信用质量分析如下:
既未逾期 已逾期但
2017年12月31日 也未减值 未减值 已减值 合计
(注1) (注2)
存放同业款项 130,253 - 31 130,284
拆出资金 59,015 - 21 59,03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39,575 - - 39,57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1,934 - - 41,934
应收账款 52,886 - - 52,886
发放贷款和垫款 1,643,256 31,977 28,997 1,704,23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含股权投资) 35,270 - 39 35,309
持有至到期投资 358,394 - - 358,394
应收款项类投资 371,946 3,582 - 375,528
合计 2,732,529 35,559 29,088 2,797,176
既未逾期 已逾期但
2016年12月31日 也未减值 未减值 已减值 合计
(注1) (注2)
存放同业款项 166,928 - 32 166,960
拆出资金 97,450 - 22 97,47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57,179 - - 57,1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876 - - 8,876
应收账款 5,568 - - 5,568
发放贷款和垫款 1,413,278 36,821 25,702 1,475,80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含股权投资) 606 - 42
持有至到期投资 286,803 - - 286,803
应收款项类投资 414,419 1,514 - 415,933
合计 2,451,107 38,335 25,798 2,515,240
注1:于2017年12月31日及2016年12月31日,已逾期未减值应收款项类投资中大部分逾期一年以内。
注2:已减值贷款是指五级分类为后三类(即次级、可疑或损失)的贷款。于2017年12月31日,已减值贷款
和垫款包括已逾期贷款人民币28,288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23,804百万元)及未逾期贷款
人民币709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1,898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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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1. 信用风险(续)
既未逾期也未减值的发放贷款及垫款
于资产负债表日,既未逾期也未减值的发放贷款及垫款为根据五级分类评定为正常及关注类的贷款。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正常 1,605,813 1,383,172
关注 37,443 30,106
合计 1,643,256 1,413,278
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发放贷款及垫款
于资产负债表日,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发放贷款及垫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7年12月31日
1个月 2个月 所持有担保
1个月以内 到2个月 到3个月 3个月以上 合计 物公允价值
企业贷款和垫款 5,979 2,156 1,430 14,316 23,881 11,305
个人贷款 5,173 1,685 1,182 56 8,096 2,014
合计 11,152 3,841 2,612 14,372 31,977 13,319
2016年12月31日
1个月 2个月 所持有担保
1个月以内 到2个月 到3个月 3个月以上 合计 物公允价值
企业贷款和垫款 5,241 2,508 3,510 18,342 29,601 15,485
个人贷款 3,963 1,680 1,370 207 7,220 1,834
合计 9,204 4,188 4,880 18,549 36,821 17,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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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1. 信用风险(续)
信用质量(续)
已减值的发放贷款及垫款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发放贷款及垫款在初始确认后有一项或多项情况发生,且该情况对贷款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有影响且该影响能可靠估计,则该发放贷款及垫款被认为是已减值贷款。贷款减值的客观证据包
括下列各项:借款人或借款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债务人很可能倒
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以及公开的数据表明债务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减少且可计量,如拖欠款情况的
恶化或经济条件的骤变等可以导致债务人不履行责任的因素的变化。
本公司持有的与单项认定为减值的企业贷款和垫款相关的担保物于2017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8,087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6,382百万元)。
于2017年12月31日,原已逾期或发生减值但相关合同条款已重新商定过的发放贷款及垫款的账面金额为人
民币26,672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23,262百万元)。
2017年度,无基于法院的判决和与借款人的磋商对贷款及垫款予以的债务重组。(2016年度:基于法院的
判决和与借款人的磋商,对合计人民币773百万元的贷款及垫款予以债务重组。在免除借款人部分债务和
延长部分债务偿还年限后,本公司确认债务重组损失人民币464百万元,计入2016年度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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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1. 信用风险(续)
信用质量(续)
已减值的同业款项
所有减值同业款项的确定都基于单独测试的结果。在确定一笔同业款项是否减值时,本公司考虑存在发
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及其导致预计未来现金流减少的情况。对于已减值同业款项,本公司未取得任何担
保物。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是本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最高管理
机构,资产负债管理部在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指导下,负责本公司日常流动性风险管理。本公司监事会
定期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稽核监察部是流动性风险管
理内部审计部门。
本公司重视流动性风险管理,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和管理策略;做到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
控制流动性风险;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审慎评估未来流动性需求;不断完善和细化流动性风
险应急计划,针对特定事件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同工作,提高流动性
风险应对效率。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流动性保持充裕,重要的流动性指标均达到或高于监管要求;各项业务稳步增长,
始终保持充足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
本公司将继续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保持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均衡发展;同时,推动
全行资产负债结构优化,加强稳定存款管理,夯实全行流动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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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流动性风险(续)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相关剩余合同到期日(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分析如下: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逾期/即时偿还 1 个月内 1 至 3 个月 3 个月至 1 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非衍生工具类现金流量:
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9,087 - - - - - 271,259 310,346
同业款项(1) 15,422 94,825 39,015 87,093 325 - - 236,68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750 10,747 9,555 13,913 3,044 - 42,009
应收账款 - 654 1,879 48,316 3,735 - - 54,584
发放贷款和垫款 49,169 98,630 336,782 516,325 560,072 358,783 - 1,919,76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30 4,536 17,272 8,507 7,535 1,474 39,55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9,040 19,049 66,479 211,098 131,863 - 437,529
应收款项类投资 26,153 41,440 20,246 97,161 179,294 48,992 - 413,286
其他金融资产 6,041 119 2,206 - 314 31 - 8,711
金融资产合计 135,872 249,688 434,460 842,201 977,258 550,248 272,733 3,462,460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21,616 1,110 111,394 - - - 134,12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2) 142,807 95,347 103,176 130,006 84 - - 471,42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1,658 2,621 4,904 - - - 9,183
吸收存款 789,042 207,084 231,654 446,563 388,037 3,054 - 2,065,434
应付债券 - 49,904 132,194 118,123 52,759 - - 352,980
其他金融负债 8,057 - - 2,184 - - - 10,241
金融负债合计 939,906 375,609 470,755 813,174 440,880 3,054 - 3,043,378
流动性净额 (804,034) (125,921) (36,295) 29,027 536,378 547,194 272,733 419,082
衍生工具现金流量:
以净值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 28 (2,490) (1,403) 379 (16) - (3,502)
以总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其中:现金流入 29,939 122,423 133,829 284,253 4,501 - - 574,945
现金流出 (33,627) (125,439) (137,555) (291,364) (5,560) - - (593,545)
(3,688) (3,016) (3,726) (7,111) (1,059) - - (18,600)
(1) 同业款项包括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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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2. 流动性风险(续)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相关剩余合同到期日(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分析如下: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逾期/即时偿还 1 个月内 1 至 3 个月 3 个月至 1 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非衍生工具类现金流量:
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7,275 - - - - - 254,116 311,391
同业款项(1) 14,533 131,280 53,605 76,295 397 - - 276,11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958 11,410 38,287 2,196 713 - 58,564
应收账款 - 106 903 1,197 3,453 - - 5,659
发放贷款和垫款 44,355 118,124 227,673 494,508 498,870 247,031 - 1,630,56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6 466 143 21 572 1,208
持有至到期投资 - 9,828 6,095 35,502 197,355 112,968 - 361,748
应收款项类投资 10,173 124,335 23,845 114,497 138,730 35,817 - 447,397
其他金融资产 603 455 2,090 - 276 31 - 3,455
金融资产合计 126,939 390,086 325,627 760,752 841,420 396,581 254,688 3,096,093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16,578 950 1,631 - - - 19,159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2) 115,632 215,583 100,793 32,162 2,731 - - 466,90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5,642 14,892 1,585 - - - 22,119
应付账款 - - - - - - - -
吸收存款 829,020 140,216 228,244 446,231 330,054 3,198 - 1,976,963
应付债券 - 27,306 98,817 108,291 38,260 - - 272,674
其他金融负债 5,114 - - 1,724 - - - 6,838
金融负债合计 949,766 405,325 443,696 591,624 371,045 3,198 - 2,764,654
流动性净额 (822,827) (15,239) (118,069) 169,128 470,375 393,383 254,688 331,439
衍生工具现金流量:
以净值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29) (44) 98 (36) (85) - - (96)
以总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其中:现金流入 65,778 144,032 104,453 196,090 21,058 - - 531,411
现金流出 (64,984) (143,945) (104,542) (196,493) (21,079) - - (531,043)
794 87 (89) (403) (21) - - 368
(1) 同业款项包括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
-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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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2. 流动性风险(续)
本公司信用承诺按合同到期日分析如下:
1个月内 1至3个月 3个月至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2017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46,192 85,120 116,843 - - - 248,155
信用卡承诺 1 544 5,923 46,745 87,123 - 140,336
开出保函及担保 5,139 4,963 16,086 18,338 6,918 - 51,444
开出信用证 11,260 15,422 28,043 16 1,022 - 55,763
合计 62,592 106,049 166,895 65,099 95,063 - 495,698
2016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65,499 120,169 178,955 - - - 364,623
信用卡承诺 2 270 387 49,400 49,228 - 99,287
开出保函及担保 8,055 11,089 35,905 21,356 5,702 - 82,107
开出信用证 10,883 23,564 67,990 660 - - 103,097
合计 84,439 155,092 283,237 71,416 54,930 - 649,114
管理层预计在信用承诺到期时有关承诺并不会被借款人全部使用。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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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3. 市场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利率和汇率产品的头寸。本公司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避免收入和权益
由于市场风险产生不可控制的损失,同时降低金融工具内在波动性对本公司的影响。本公司董事会负责
审批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并授权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具体审批资金投资业务市场风险额度并对市场风险
情况进行定期监督。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下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市场风险监控的日常职能,包括制定合理
的市场风险敞口水平,对日常资金业务操作进行监控,对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和利率结构提出调整建议
等。
交易帐户利率风险源于市场利率变化导致交易帐户利率产品价格变动,进而造成对银行当期损益的影响。
本公司管理交易账户的主要方法是采用利率敏感性限额、每日和月度止损限额等确保利率产品市值波动
风险在银行可承担的范围内。
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源于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的到期日或合同重定价日的不匹配。本公司的生息资产和付
息负债主要以人民币计价。本公司定期监测利率敏感性缺口,分析资产和负债重新定价特征等指标,并
且借助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对利率风险进行情景分析,本公司主要通过调整资产和负债定价结构管理利率
风险。本公司定期召开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对未来宏观经济状况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政策的
分析,适时适当调整资产和负债的结构,管理利率风险。
管理层认为,因本公司交易性业务面对的市场风险并不重大,本公司没有单独对该业务的市场风险作出
量化的披露。
3.1 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包括外币资产和外币负债之间币种结构不平衡产生的外汇敞口和由外汇衍生交易
所产生的外汇敞口因汇率的不利变动而蒙受损失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源自本公司持有的
非人民币计价的贷款和垫款、投资以及存款等。本公司对各种货币头寸设定限额,每日监测货币头寸规
模,并且使用对冲策略将其头寸控制在设定的限额内。
- 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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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3. 市场风险(续)
3.1 汇率风险(续)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外币资产及负债按币种列示如下:
2017年12月31日
美元 港币 其他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531 748 71 7,350
同业款项(1) 44,129 5,223 2,028 51,38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资产 468 - 409 877
发放贷款和垫款 116,533 9,955 15,835 142,32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98 - - 898
持有至到期投资 9,173 622 488 10,283
应收款项类投资 2,449 - - 2,449
其他资产 857 52 41 950
资产合计 181,038 16,600 18,872 216,510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2) 52,099 34 4,152 56,28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及衍生金融负债 4 - -
吸收存款 179,025 13,759 4,456 197,240
其他负债 2,096 137 16 2,249
负债合计 233,224 13,930 8,624 255,778
外币净头寸(3) (52,186) 2,670 10,248 (39,268)
衍生金融工具名义金额 53,938 (2,444) (10,069) 41,425
合计 1,752 226 179 2,157
资产负债表外信贷承诺 42,808 1,626 697 45,131
(1) 同业款项包括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
(3) 外币净头寸为相关外币货币性资产及负债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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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3. 市场风险(续)
3.1 汇率风险(续)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外币资产及负债按币种列示如下:
2016年12月31日
美元 港币 其他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3,688 418 82 14,188
同业款项(1) 61,408 2,037 1,412 64,85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资产 4,745 - 377 5,122
发放贷款和垫款 120,928 11,516 11,319 143,76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9 - - 49
持有至到期投资 4,139 - - 4,139
应收款项类投资 3,252 - - 3,252
应收账款 116 - - 116
其他资产 633 39 29 701
资产合计 208,958 14,010 13,219 236,187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2) 36,812 69 - 36,88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及衍生金融负债 23 - - 23
吸收存款 183,832 8,223 4,879 196,934
其他负债 1,631 72 6 1,709
负债合计 222,298 8,364 4,885 235,547
外币净头寸(3) (13,340) 5,646 8,334 640
衍生金融工具名义金额 21,429 (5,554) (8,364) 7,511
合计 8,089 92 (30) 8,151
资产负债表外信贷承诺 61,111 800 2,209 64,120
(1) 同业款项包括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
(3) 外币净头寸为相关外币货币性资产及负债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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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3. 市场风险(续)
3.1 汇率风险(续)
下表针对本公司存在重大外汇风险敞口的外币币种,列示了货币性资产及货币性负债及预计未来现金流
对汇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其计算了当其他项目不变时,外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合理可能变动对税前利润
的影响。负数表示可能减少税前利润,正数表示可能增加税前利润。由于本公司无现金流量套期并仅有
极少量外币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因此汇率变动对权益并无重大影响。
2017年12月31日
币种 外币汇率变动% 对税前利润的影响
(折人民币)
美元 +/-5% +/-88
港币 +/-5% +/-11
2016年12月31日
币种 外币汇率变动% 对税前利润的影响
(折人民币)
美元 +/-5% +/-404
港币 +/-5% +/-5
3.2 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源于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的到期日或合同重定价日的不匹配。本公司的生息资产和付
息负债主要以人民币计价。人民银行对人民币贷款利率的下限和人民币存款利率的上限作出规定。
本公司主要通过调整资产和负债结构管理利率风险,定期监测利率敏感性缺口等指标,并采用风险敞口
分析,对资产和负债重新定价特征进行静态测量。本公司定期召开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市场
利率走势,调整资产和负债的结构,管理利率风险敞口。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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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3. 市场风险(续)
3.2 利率风险(续)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按合同重定价日或到期日两者较早者分析如下:
2017年12月31日
3个月内 3个月至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01,529 - - - 8,683 310,212
贵金属 17,144 25,287 28,193 8,288 8,589 87,501
同业款项(1) 147,312 83,557 288 - - 231,15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
衍生金融资产 17,443 6,935 10,014 5,147 16,116 55,655
应收账款 1,992 47,362 3,532 - - 52,886
发放贷款和垫款 902,384 546,543 201,636 9,857 - 1,660,42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3,577 239 10,039 1,415 1,474 36,744
持有至到期投资 42,196 63,696 157,292 95,176 - 358,360
应收款项类投资 84,880 87,027 155,695 44,721 - 372,323
固定资产 - - - - 8,036 8,036
商誉 - - - - 7,568 7,568
其他资产 - - - - 67,612 67,612
资产合计 1,538,457 860,646 566,689 164,604 118,078 3,248,474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2,722 107,930 - - - 130,65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
拆入资金(2) 338,926 126,296 65 - - 465,28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
衍生金融负债 4,208 3,003 - - 19,548 26,759
吸收存款 1,308,046 391,271 283,264 - 17,839 2,000,420
应付债券 180,250 114,126 48,116 - - 342,492
其他负债 - - - - 60,810 60,810
负债合计 1,854,152 742,626 331,445 - 98,197 3,026,420
利率风险缺口 (315,695) 118,020 235,244 164,604 不适用 不适用
(1) 同业款项包括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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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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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市场风险(续)
3.2 利率风险(续)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按合同重定价日或到期日两者较早者分析如下:
2016年12月31日
3个月内 3个月至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03,117 - - - 8,141 311,258
贵金属 14,766 23,426 29,951 5,488 20,156 93,787
同业款项(1) 198,562 74,063 583 - - 273,20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
衍生金融资产 17,709 37,449 1,374 647 8,730 65,909
应收账款 995 1,174 3,399 - - 5,568
发放贷款和垫款 674,807 535,448 202,785 22,829 - 1,435,86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 455 126 20 572 1,179
持有至到期投资 31,695 27,633 128,323 99,151 - 286,802
应收款项类投资 154,900 105,035 122,269 32,074 - 414,278
固定资产 - - - - 8,316 8,316
商誉 - - - - 7,568 7,568
其他资产 - - - - 49,692 49,692
资产合计 1,396,557 804,683 488,810 160,209 103,175 2,953,434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7,518 1,619 - - - 19,13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
拆入资金(2) 430,366 31,452 2,060 - - 463,87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
衍生金融负债 20,331 598 - - 9,333 30,262
吸收存款 1,312,222 377,912 220,613 308 10,780 1,921,835
应付债券 124,824 105,525 33,115 - - 263,464
其他负债 - - - - 52,687 52,687
负债合计 1,905,261 517,106 255,788 308 72,800 2,751,263
利率风险缺口 (508,704) 287,577 233,022 159,901 不适用 不适用
(1) 同业款项包括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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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市场风险(续)
3.2 利率风险(续)
本公司对利率风险的衡量与控制主要采用敏感性分析。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
产和负债,管理层认为,本公司面对的利率风险并不重大;对于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本公司主要采用
缺口分析来衡量与控制该类金融工具的利率风险。
下表列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与2016年12月31日按当时金融资产和负债(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外)进行缺口分析所得结果: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利率变更(基点) 利率变更(基点)
-50 +50 -50 +50
利率变动导致净利息收入增加/(减少) 1,353 (1,353) 1,835 (1,835)
利率变动导致权益增加/(减少) 344 (344) 4 (4)
以上缺口分析基于金融资产和负债(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外)具有静态
的利率风险结构的假设。
净利息收入的敏感性分析是基于年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和负债(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外),预计一年内利率变动对净利息收入的影响。权益的敏感性分析是通过针对年末持
有的固定利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重估,预计利率变动对于其相应权益的变动影响。以上对净利息收
入及权益的影响均未考虑相关变动对所得税的影响。
上述分析基于以下假设:所有在三个月内及三个月后但一年内重新定价或到期的资产和负债均假设在有
关期间中间重新定价或到期;以及收益率曲线随利率变化而平行移动。
由于基于上述假设,利率增减导致本公司净利息收入及权益的实际变化可能与此敏感性分析的结果存在
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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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4.1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输入值参数的来源包括
Bloomberg、Reuters、中国债券信息网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第三层次: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如下:
估值技术– 估值技术–
可观察到的 不可观察到
公开市场价格 市场变量 的市场变量
2017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9,575 - 39,575
衍生金融资产 - 16,080 - 16,08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9 35,859 846 36,744
合计 39 91,514 846 92,399
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9,047 - - 9,047
衍生金融负债 - 17,712 - 17,712
合计 9,047 17,712 - 26,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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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4.1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续)
于2016年12月31日,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如下:
估值技术– 估值技术–
可观察到的 不可观察到
公开市场价格 市场变量 的市场变量
2016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7,179 - 57,179
衍生金融资产 - 8,730 - 8,73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 1,012 162 1,179
合计 5 66,921 162 67,088
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1,913 - - 21,913
衍生金融负债 - 8,349 - 8,349
合计 21,913 8,349 - 30,262
本公司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年度无第一层次与第二层
次间的转换。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
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
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
EBITDA乘数、缺乏流动性折价。
本公司划分为第二层次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债券投资、外汇远期及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贵金属
合同等。人民币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估值结果确定,外币债券的公允
价值按照彭博的估值结果确定。外汇远期及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等采用现金流折现法和布莱尔-斯
科尔斯模型等方法对其进行估值,贵金属合同的公允价值主要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收盘价格确定。所
有重大估值参数均采用可观察市场信息的估值技术。
于2017年12月31日及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并没有属于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或负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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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4.1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续)
上述第三层次资产变动如下: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7年1月1日
购买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 (44)
2017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6年1月1日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 (16)
2016年12月31日
4.2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
资产负债表中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
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向中央银行借款、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负债、吸收存款、应付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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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4.2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续)
对未以公允价值反映或披露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付债券,下表列明了其账面价值及公允价值: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持有至到期投资 358,360 - 352,045 - 352,045 286,802 290,685
应付债券 342,492 - 341,490 - 341,490 263,464 263,712
(1)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以市场报价为基础,则列示在第一层级。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无法获得
相关的市场信息,并使用现金流贴现模型来进行估价,或在适用的情况下,参照市场对具有类似信
用风险、到期日和收益率的产品的报价来确定,则列示在第二、三层级。
(2) 如果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以市场报价为基础,则列示在第一层级。如果计算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所
需的所有重大输入为可观察数据,则列示在第二层级。
除上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在资产负债表中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用未来
现金流折现法确定其公允价值,由于这些金融工具期限较短,或其利率随市场利率浮动,其账面价值与
其公允价值相若:
资产 负债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向中央银行借款
存放同业款项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拆出资金 拆入资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
发放贷款和垫款 吸收存款
其他金融资产 其他金融负债
应收款项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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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 母公司:
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比例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深圳 58.00% 58.00%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于1988年3月2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注
册成立。中国平安的经营范围包括投资金融、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
开展资金运用业务。
于2017年12月31日,中国平安拥有的本公司权益中8.44%为通过其下属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间接持有(2016年12月31日:8.44%)。
2. 本公司与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在本年的主要交易情况如下:
年末余额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应收利息 51
其他资产 58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8,525 7,442
吸收存款 64,248 48,641
应付利息 493 1,308
其他负债 667
发放贷款和垫款 25,898 19,343
开出保函 2,274 5,296
保险项下小额消费贷款(注1) 242 1,470
信用险项下贸易融资(注2) 390
综合金融业务项下保函(注3) 18,000 18,000
借款履约保证保险项下平台融资(注4) 1,500
其他权益工具(注5) 11,589 1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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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2. 本公司与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在本年的主要交易情况如下(续):
本年交易 2017年度 2016年度
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收入 200
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 676
代理手续费收入 1,532 1,207
托管手续费收入 8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利息支出 127
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支出 215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1,430 1,820
保费支出 165
经营租赁支出 133
服务费支出 3,479 2,590
注1: 保险项下小额消费贷款是指借款申请人投保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除本公司以外
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平安集团”)的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本公司作为被保险人,以该保险为
保障,向借款申请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注2: 信用险项下贸易融资业务是指在贸易融资产品中引入信用保险等第三方风险分担机制,由本公司或
客户作为投保人,本公司作为受益人向贸易链条上的企业提供授信支持。在授信资金发生损失时,
由平安集团对本公司进行赔付。
注3: 综合金融业务项下保函是指平安集团募集资金设立债权投资计划,借款给客户投资于某项目的开
发,本公司为该借款出具融资性保函,保函受益人为平安集团。本公司出具保函是基于对借款人的
授信,本公司的授信风险控制措施主要是基于借款人提供的担保。
注4: 借款履约保证保险项下平台融资是指平台作为申请人,投保平安集团借款履约保证保险,本公司作
为被保险人,负责贷款的运营,并以该保险为保障,向借款人(平台上的融资商户)发放小额贷款,
借款人向平安集团投保买家应付款保证保险或者履约信用保险,一旦发生违约将会触发买家应付款
保证保险或者履约信用保险,本公司贷款的还款来源得以保障。
注5: 于2016年3月8日,本公司按面值完成了2亿股优先股的发行,发行总金额为人民币200亿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53亿元。平安集团认购了发行总额中人民币116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15.89亿元。
上述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及正常业务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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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3. 本公司与关键管理人员在本年度的主要交易情况如下:
贷款 2017年度 2016年度
年初余额 21
本年增加 11
本年减少 (1) (1)
年末余额 31
贷款的利息收入 1
于2017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的年利率分别为1.13%-5.88%和1.13%-6%。
存款 2017年度 2016年度
年初余额 287
本年增加 778 1,037
本年减少 (1,044) (1,038)
年末余额 21
存款的利息支出 1
上述存款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及正常业务程序进行。
4. 关键管理人员薪金福利如下:
2017年度 2016年度
薪金及其他短期雇员福利 38
离职后福利 1
递延奖金计提 1
合计 40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批准予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任职单位的关联法人及联营公司授信额度共人民
币6,735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13,862百万元),实际贷款余额人民币1,281百万(2016年12月
31日:人民币1,345百万元),表外授信余额人民币953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币427百万元),于
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吸收以上关联法人及联营公司存款人民币2,854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人民
币3,998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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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影响
2017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
列报》四项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或“新准则”),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保留但简化
了金融资产的混合计量模型,并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1) 摊余成本;(2) 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3) 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需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
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的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
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
分红计入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新准则下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取代在原准则中使用的已发生减值模
型。对于金融负债,除了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负债需将因自身信用风险变化
导致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外,分类和计量无其他变动。新套期会计提出了更加基于原则导向的理
念,套期会计的有效性的要求较原准则放宽,将仍然需要同期资料,但与原准则要求的有所不同。根据
新准则的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期初留存收
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将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的会计年度起采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本公司管理层针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2018年1月1日(“首次执行日”)采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影
响评估如下:
(1)金融工具的分类与计量
对于本公司持有的债务工具:
-本公司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大部分债务工具将满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的确认条件,该类资产的会计处理无实质变化。部分债务工具因业务模式将被重分类为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现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贷款及应收款项中的大部分债务工具将满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的确认条件,该类资产的会计处理无实质变化。部分债务工具由于业务模式或无法通过“合同现金流
仅仅是对本金和利息的支付”测试,将分别被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现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务工具,将仍被分类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类资产的会计处理无实质变化。
对于本公司持有的权益工具:
-本公司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工具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下,部分被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未来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分红计入
损益。其余权益工具被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部分资产在首次执
行日需要将累计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期初留存收益。
-本公司现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权益工具,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下将仍被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类资产的会计处理无实质变化。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的金融负债核算不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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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续)
1. 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影响(续)
(2)金融资产的减值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原准则下的“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
该要求主要适用于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
务工具。此变化在首次执行日导致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或其他综合收益增加,期初留存收益减少。
(3)本公司目前不涉及套期会计的处理。
综上,于2018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时,本公司期初留存收益将减少49.35亿元,其他综合收
益将增加4.02亿元,净资产将减少45.33亿元。
本公司将不对 2018 年 1 月 1 日首次采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比较数据进行重述,但将根据修订后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提供准则转换的具体披露。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对金融工具引入了扩充的披露要求和列示变化,该变化将影响本公司在新金融
工具会计准则采用年度对金融工具性质和内容的披露。
2. 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
经2018年1月29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以优先股发行量2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为基数,按照票面股息率4.37%计算,每股优先股派发股息人民币4.37元(含税)。本次优先股股息
的计息期间为2017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6日,派息日为2018年3月7日。本次派发股息合计人民币8.74
亿元(含税),由本公司直接向优先股股东发放。
经 2018 年 3 月 14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本公司拟在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后,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7,170 百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36 元(含税)。本次拟用于
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 2,335 百万元。该股利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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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比较数字
若干比较数字已经过重述,以符合本年度之列报要求。
十一、 其他重要事项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计入其他综合
本年公允价值 收益的累计
2017年度 年初金额 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年末金额
资产:
贵金属 93,787 3,541 - 87,50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7,179 (62) - 39,575
衍生金融资产 8,730 7,073 - 16,08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79 - (715) 36,744
合计 160,875 10,552 (715) 179,900
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1,913) (294) - (9,047)
衍生金融负债 (8,349) (9,175) - (17,712)
合计 (30,262) (9,469) - (26,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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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2017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2017年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04% 11.62% 1.30 1.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11.03% 11.61% 1.30 1.30
2016年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18% 13.18% 1.32 1.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11.18% 13.18% 1.32 1.32
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7年度 2016年度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本期净利润 23,189 22,599
减:本公司优先股宣告股息 874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2,315 22,599
加/(减):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固定资产、抵债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损益 (101)
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 (1)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5 (168)
相关所得税影响数 8 (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2,288 22,606
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按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1月11日修订之《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9号》所载之计算公式计算。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是依照自2008年12月1日起生效的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确定。
本公司因正常经营产生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未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
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