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18 年 3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士照
明”)控制的在中国境内的制造业务及相关企业。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德豪润达国
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雷士照明 24.30%股权,为其单一第一大股东,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由于公司董事长
王冬雷先生、副董事长李华亭先生分别兼任雷士照明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职务,
另外公司副董事长王晟先生与王冬雷先生为兄弟关系,因此王冬雷先生、王晟先
生、李华亭先生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
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2)。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8-33)。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