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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糖股份:关于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14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 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概述
    (一)存货
   2017年度,经对公司存货减值测试,部分存货存在减值迹象,减
值损失影响2017年度利润总额增加11,202,217.58元。至2017年12月
31日,已计提的产成品、在产品及原材料减值准备余额为
18,676,384.41元。
   1、2017年12月31日,产成品经减值测试,减值损失为
5,851,531.58元,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为11,574,247.44元,
减少的减值准备影响2017年度利润增加5,722,715.86元。其中因产品
已销售而转销7,815,883.40元,因成本及售价变动转回1,942,745.27
元,计提4,035,912.81元。
   2、原材料减值损失为11,691,546.48元,以前年度已计提减值准
备17,951,901.02元,减少的资产减值损失影响2017年度利润总额增
加6,260,354.54元。
   3、在产品减值损失为1,133,306.35元,以前年度已计提减值准
备352,453.53元,增加的资产减值损失影响2017年度利润总额减少
780,852.82元。
   (二)固定资产
   经对公司2017年度的固定资产清查及减值测试,有部分固定资产
存在减值迹象,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经对2017年公司固定资
产的清查,造纸板块有部分固定资产因工艺变动,设备落后、性能不
稳定等原因存在闲置情况,经过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出具中通评报字(2018)32005号资产评估报告,2017年应计提固定
资产减值1,412,546.29元,影响2017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412,546.29
元。
   (三)其他应收款
   公司农务甘蔗物资定金户债务人潘炳章欠我司的甘蔗物资定金
金额共计924,363.31元,其于2017年3月份已死亡。我公司于2016年7
月申请法院立案调查,法院于2016年7月19日正式立案受理。2016年
12月2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如下:(1)潘炳章应退还我司预付款
924,363.31元及支付相应利息;(2)潘炳章两儿子潘基明、潘吉明
应在担保债权数额543,338元范围内向我司承担担保责任。一审判决
于2017年5月3日生效,法院于2017年10月26日正式立案强制执行。
   目前公司了解到有关潘炳章案件的最新消息为:法院2017年12
月22日口头通报案件情况,已经查明并冻结潘氏三人银行卡金额共计
约为8.86万元。后续工作仍在进行,何时能解决不能确定。
   另外对潘炳章两儿子潘基明、潘吉明的情况进行了了解,目前均
无固定职业及稳定的收入来源,虽然其依法应承担担保债权金额有
543,338元,但预计归还的可能性不大。
    鉴于以上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建议对“其他应收款—桥圩专
业户—潘炳章”定金924,363.31元按个别认定法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354,114.10元,本期补计提坏账准备
570,249.21元,影响2017年度利润总额减少570,249.21元。
    (四)应收账款
    公司子公司广西纯点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纯点”)客
户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广东新一佳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佛山市新一
佳百货超市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一案,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作
为广西纯点代理人,2017年10月12日,广州海珠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要求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向广西纯点支付货款462,587.27元。
该一审判决已生效,但根据庭审被告缺席情况及未有财产线索情况,
预计判决所支持的货款难以收回。鉴于以上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
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239,347.66元,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
10,660.78元,本期应补计提坏账准备228,686.88元,影响2017年度
利润减少228,686.88元,通过发出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6,783.13
元(已在前述“存货”资产减值损失中反映)。
    (五)长期股权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因公司造纸业务产品结构、市场布局及经营效益情况,为整合及
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公司拟
对子公司广州纯点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纯点”进行清算注
销。母公司对广州纯点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投资成本为 4,500,000.00
元,持有广州纯点 90%的股权,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贵港市安达
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物流”)对广州纯点的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账面投资成本为 500,000.00 元,持有广州纯点 10%的股权。2017
年末广州纯点账面净资产为-616,205.50 元,按照 100%的持股比例,
估计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不大,母公司对此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
备 4,500,000.00 元;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达物流对此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500,000.00 元。
    本次计提对子公司广州纯点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影响母公
司 2017 年度减少利润 4,500,000.00 元,影响全资子公司安达物流减
少 2017 年度利润 500,000.00 元,不影响合并报表利润。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综上所述,存货、固定资产、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长期股权
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情况,影响2017年度利润增加
8,990,735.2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
    2018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四、 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有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
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
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
反映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能保
证公司规范运作,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
性。本次计提减值,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计提有关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损
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
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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