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 2015 年 7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69
号文《关于核准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
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广西贵糖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糖股份”或“本公司”)采取电子
邮件和邮寄邀请报价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2,020,997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02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5,787,398.94 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
减的承销费人民币 11,515,747.98 元后,实际汇入本公司银行账户的募
集资金为人民币 564,271,650.96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5 年 9 月 7 日全
部到位,另扣应支付的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74,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4,097,650.96 元。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出具的中审亚太验字(2015)
020389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报告书共 7 页第 1 页
项目名称 金额(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71,558,725.50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11,476,135.54
加:收到贵糖股份汇入的账户管理费、手续费 119.99
减:本年度的账户管理费、手续费 360.01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83,034,621.02
注: 1、2017 年 5 月 11 日,本公司为了顺利完成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贵港市糖厂支行(账号:2116710129100007572)销户工作,将账户管理费、手续费 119.99 元
从基本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糖厂支行(账号:2111710109221002628)转入上
述募集资金专户,加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余额 0.01 元,用于支付账户管理费、手续费 120.00
元后,本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工作。
2、2017 年 5 月 19 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账号:
611967712606)中余额 0.01 元用于支付账户管理费、手续费后,顺利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
销户工作。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信息
披露公告格式之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格式》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
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
共 7 页第 2 页
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
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使用募集资金时,应
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由具体使用部门(单位)填写申请单,由总
经理签署、并经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签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公司会
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具体反映募集资金的支出
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
果。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分别在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贵 港 市 糖 厂 支 行 ( 账 号 :
2116710129100007572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贵 港 分 行 ( 账 号 :
61196771260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硫铁矿支行(账号:
2020002229200066616)等银行开设了 3 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2116710129100007572 0.00 已销户
公司贵港市糖厂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1967712606 0.00 已销户
贵港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2020002229200066616 583,034,621.02 活期
公司云浮硫铁矿支行
合计 583,034,621.02
注:1、2016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共 7 页第 3 页
金 对 全 资 子 公 司 广 东 广 业 云 硫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增 资 的 议 案 》, 同 意 本 公 司 用 募 集 资 金
567,719,483.11 元对全资子公司云硫矿业进行增资,其中 567,710,000.00 元计入全资子公司云
硫矿业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9,483.11 元计入全资子公司云硫矿业的资本公积。本次新增实
收资本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出具众环验字
(2016)050054 号验资报告。
2、2017 年 5 月 11 日,本公司为了顺利完成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
市糖厂支行(账号:2116710129100007572)销户工作,将账户管理费、手续费 119.99 元从基
本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糖厂支行(账号:2111710109221002628)转入上述募
集资金专户,加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余额 0.01 元,用于支付账户管理费、手续费 120.00 元
后,本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工作。
3、2017 年 5 月 19 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账号:
611967712606)中余额 0.01 元用于支付账户管理费、手续费后,顺利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
销户工作。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硫铁矿支行专项账户(2020002229200066616)的期初
余额 571,558,725.48 元,期末余额 583,034,621.02 元,期末余额为全资子公司云硫矿业募集
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11,476,135.54 元扣除本年度账户管理费、手续费 240.00 元后的余额。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贵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云
硫矿业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
保证专款专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分别完成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糖
共 7 页第 4 页
厂支行(账号:2116710129100007572)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
行(账号:611967712606)2 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销户工作,本
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贵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云硫矿业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监
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共 7 页第 5 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6,409.7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进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项目, 含部 计投入金额 度(%)
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2) (3)=(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应用高压辊磨机技
否 20,248.43 20,248.43 0.0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术改造项目
2. 采选 100 万 t/a 技
否 36,296.02 36,296.02 0.0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术改造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6,544.45 56,544.45 0.00 0.00 0.00
自从 2015 年 9 月募集资金完成后,上述募投项目未有新的进展,主要原因是:硫精矿市场和国家政策发生重
大变化,上述募投项目属于扩大产能项目,如按照投资计划时间推进,将不符合现行经济政策和经济环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会面临产能过剩、经营亏损等风险,因此,本公司决定本年度暂不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本公司将依据现行经
济政策和经济环境,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再次评估。
1、国家经济进入新常态,中央提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任务,中央及地方政府严
控传统工业新增产能。2、硫铁矿下游的硫酸、化肥等行业长期产能过剩、出口受限,硫铁矿需求受到压制。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3、国内金属冶炼产能逐步扩大,冶炼酸作为副产品对硫铁矿制酸形成冲击,硫铁矿制酸比例下降,导致硫精
矿需求量受限。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共 7 页第 6 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1、2016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广
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用募集资金 567,719,483.11 元对全资子公司云硫矿业进
行增资,其中 567,710,000.00 元计入全资子公司云硫矿业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9,483.11 元计入全资子
公司云硫矿业的资本公积。本次新增实收资本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出具众环验字(2016)050054 号验资报告。
2、2017 年 5 月 11 日,本公司为了顺利完成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糖厂支行(账号:
2116710129100007572)销户工作,将账户管理费、手续费 119.99 元从基本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贵港市糖厂支行(账号:2111710109221002628)转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加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余额 0.01
元,用于支付账户管理费、手续费 120.00 元后,本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工
作。
3、2017 年 5 月 19 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账号:611967712606)中余
额 0.01 元用于支付账户管理费、手续费后,顺利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工作。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硫铁矿支行专项账户(2020002229200066616)的期初余额 571,558,725.48
元,期末余额 583,034,621.02 元,期末余额为全资子公司云硫矿业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11,476,135.54 元
扣除本年度账户管理费、手续费 240.00 元后的余额。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系实际汇入本公司银行账户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56,427.17 万元扣除应支付的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7.40
万元后的净额。
共 7 页第 7 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
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
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
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
的内容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2017 年贵糖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向公司全体股东披露。
七、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17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符
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真审阅了贵糖股份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并通过查阅资料、沟通访谈等方式对贵糖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
共 9 页第 8 页
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
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贵糖股份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
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
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银河证券、国泰君安关于贵糖股份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4 日
共 9 页第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