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度第二次
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6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
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
体监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
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3 月 12 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