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方钽业: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13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东方钽
业”)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
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方钽业,股票代码:000962)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周二)开市起停牌。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
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东方”)所持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材院”)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一)交易对手方情况
    名称: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景明
    注册资本:23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有色及稀有金属冶炼、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化工产品(不含
危险化学品)、特种新材料、镁合金、电池能源材料、微合金炉料、多晶硅的生
产、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建筑安装、轻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房屋建筑工程;
机械加工及非标制作;商品进出口贸易;房屋、场地、设备租赁;劳务承包、劳
务服务;职工培训;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物业服务;自购水、电、蒸汽、天然气、
暖气、电信服务转售(不含专项审批)。
    (二)交易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兵
    注册资本:3,872.7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稀有金属冶炼、加工及销售;经营本院及直属企业研制开发的技
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院及直属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
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承办本院及直属企业对外
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铍及铍合金制品、电子浆料、ITO 粉
体及靶材、ATO 粉体及靶材、功能陶瓷粉末及制品、氧化物靶材、对外投资、
分析检测服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西材院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色东方的全资子公司。
    (三)聘请中介机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
选聘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以及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等证
券服务机构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公司拟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筹划阶段的独立
财务顾问,拟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拟聘请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拟聘请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
交易的评估机构。
    (四)业绩承诺与补偿
    中色东方将根据证券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对标的公司 2018 年至 2020 年实现
的净利润进行承诺并以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具体业
绩承诺金额及补偿安排再具体协商确定。
    中色东方承诺其于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股票锁定期为三年。
       三、与中色东方签订的意向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2018 年 3 月 12 日,公司与交易对手中色东方签订了《资产收购意向书》,
该意向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方
    收购方:东方钽业;出售方:中色东方;标的公司:西材院
    (二)交易标的
    西材院 100%股权
    (三)交易内容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西材院 1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
    (四)交易定价依据
    标的公司定价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且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
    (五)收购方式
    东方钽业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 100%的股
权。
       四、停牌工作安排
    公司本次停牌预计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
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
公司证券将恢复交易。
    五、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
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
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六、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中
色东方的内部决策程序,尚需取得国资监管部门等有权部门的批准。
    七、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收购资产的意向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