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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对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按照贵交易所关于对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石股份或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203号)的要求,我
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关于保理业务
年报披露,公司发放的应收商业保理款余额 4.93 亿元,公司自2017 年下半年
开展保理业务以来,短期内规模上升较快,保理业务成为公司主要利润来源。
1、关于保理业务的收入。年报披露,公司保理业务收入为 1484万元,应收保
理业务利息为 915 万元。请公司:(2)披露公司保理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说明
各构成的收入确认方法及依据,请会计师发表意见;(3)披露公司保理业务的利率
定价和依据,并说明是否符合行业平均水平。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答: (2)公司商业保理业务目前主要通过应收款项保理为需要资金的企业提
供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获取保理融资的利息收入。同时,公司通过为部分客
户提供相关服务获得手续费及咨询服务收入。具体收入明细如下表:
项目 金额
利息收入 1,142.65
手续费收入 270.05
咨询服务费收入 71.70
合计 1,48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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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业务融资利息收入是公司商业保理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该部分收入是指
公司在客户申请保理融资款时,因为向客户支付保理融资款而收取的利息收入。公
司在与客户签订保理业务合同后,会按照客户的申请,经公司内部审批手续审核同
意后,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向客户支付保理融资款。根据不同的保理融资款,公司
会按照保理业务合同中约定的年利率收取一定的资金使用利息。商业保理业务利息
收入的具体确认方法为根据客户实际使用公司保理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
定。
保理业务手续费及咨询服务费收入是指公司根据客户的融资需求及实际情况,
公司依托自身的管理优势和专业人才,进行尽职调查、信用评估、为客户设计交易
结构和融资方案,向客户提供宏观经济及策略、行业市场分析等相关顾问和其它类
型服务而向客户收取的一次性融资手续费及咨询服务费。手续费及咨询服务收入的
具体确认方法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提供相关服务时确认。
我们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第十六、十七、十八条对让
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及第十一条对提供劳务收入进行的规定,公司保理业务收入的具
体构成符合业务模式的要求,各构成的收入确认方法及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
(3)根据与客户签订的保理合同,公司保理业务的年利息率基本在10%至13%之
间。保理融资款利息的高低通常在考虑客户的信用状况、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关系、
融资金额的大小、资金使用期限及资金成本等相关因素后,与客户协商确定。
我们认为:公司保理业务的利率定价和依据符合商业模式,未偏离行业平均水
平。
2、关于对恒大集团的保理业务。年报披露,公司保理业务的第一大客户为恒大
集团,期末保理款本金余额为 4.24 亿元,占保理款本金总额的 91.14%。请公司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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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6)分析说明对恒大集团的保理业务是否存在依赖性,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
会计师发表意见。
答:(6)根据商业保理行业的经营特点,通常单笔保理融资的金额较高,且每
单的回收期限较短(通常为6个月左右),资金周转速率较高。根据公司的风险控制
标准,公司会选择多个规模较大经营稳定的优质客户进行合作。由于公司目前保理
业务处于持续积累客户阶段,故可能会有单一客户占比较大的情况出现,随着公司
保理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该情况会逐步改善。
我们认为:公司对恒大集团的保理业务不存在依赖性,保理业务具有可持续性。
4、关于资金来源。年报披露,公司支付的保理款本金 4.999 亿元,公司资产
再融资质押融资余额为 4.08 亿元,但保理业务的资金成本仅为 626.66 万元。请
公司披露:(2)保理业务的成本确认及其依据,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答:(2)保理业务的成本主要为资金成本,即取得融资款支付的利息。公司在
与资金提供方签订借款协议、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协议后,根据实际收到的融资资
金,公司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年利率支付资金使用利息。其中,公司向控股股东五牛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余额为4,780万元,约定借款免息,根据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公司按照实际使用资金的时间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资金利息61.05万
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使用自有资金用于项目投放,实际使用的融资资金时间较
短,故报告期资金成本较低。
我们认为:保理业务的资金成本确认及其依据符合业务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关于融资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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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融资租赁收入确认。年报披露,融资租赁业务收入为624 万元,请公司
结合融资租赁业务模式,披露收入构成及各明细的收入确认及其依据,并披露已经
收到的租赁业务收入金额及已确认但尚未收到的收入金额,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答: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目前主要通过售后回租的模式开展。
公司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并取得承租人自有设备
或其它相关固定资产所有权,同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资产价款给承租人(出售人),
与此同时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分期支付租金。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收入主要
包括租金收入、手续费及咨询服务收入。
融资租赁租金收入是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该部分收入是指公司
通过售后回租等租赁方式为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同时按照《融资租赁合同》
约定的租息率和租金支付方式,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公司在租赁期间,采用实际利
率法对未实现融资收益进行分配,将其确认为融资租赁收入。
公司融资租赁租金收入确认方法及依据:
1)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
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
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
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2)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确认为各期的租赁收入。分配
时,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当确认的租赁收入。实际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
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公
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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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时的处理
在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少和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的情况下,均重新
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实际利率),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金额和重新计算
的租赁内含利率确定应确认的租赁收入。在未担保余值增加时,不做任何调整。
融资租赁业务手续费及咨询服务费收入是指公司根据客户的融资需求及实际情
况,按照协议约定提供融资咨询相关服务,包括对客户进行全面尽职调查,根据客
户的实际情况,设计合适的融资方案,并根据融资方案向客户提供相关融资服务以
及其后续合同管理等服务而向客户收取的一次性融资手续费及咨询服务费。手续费
及咨询服务收入具体确认方法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提供相关服务时确认。
公司2017年年报中披露的624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收入,均已实际收到。已确认但
尚未收到的收入金额为0元。
我们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第四章 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
会计处理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第十一条对提供劳务收入进行的规定,
融资租赁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符合业务模式的要求,各构成的收入确认方法及依据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贸易业务
8.关于会计处理。年报披露,公司开展大宗贸易(及期货套保)业务。请公司
披露大宗贸易及期货套保的具体业务模式,说明贸易业务具体会计处理及依据,并
结合前述信息,说明公司贸易业务的综合盈利情况,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答:公司大宗业务(及期货套保)的具体业务模式为:公司以大宗商品产业链
研究为基础,综合运用现货贸易、期货等工具,采用期货现货结合的交易模式,降
低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扩大业务模型实现稳定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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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贸易业务的综合收益体现在现货业务和期货业务两方面,包括:现货业务
利润(毛利)、投资收益、期货套保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几个方面。
公司贸易收入确认方法: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予以确认贸易收入:①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即货权转
移; ②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
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⑤相
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具体确认时点为商品货权已转移并取
得库转单等货物转移凭据,相关的收入已经取得并取得银行回单等收款凭据,且按
照交易合同约定符合其它收入确认条件的时候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017年度,公司贸易业务实现收入14,946.24万元,相应结转成本14,561.98万
元,现货业务毛利为384.26万元;期货业务交易收益1,391.97万元,衍生金融工具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691.63万元,扣除期间费用和税金235.56万元,贸易业
务实现净利润849.04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贸易业务具体会计处理及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期
公司贸易的综合盈利金额计算及披露无重大差错。
10.关于公允价值变动。年报披露,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692 万元,投资
收益为 1392 万元,请公司结合业务模式及期末所持期货合约情况,说明上述会计
处理的原因及依据,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答:公司将期货合约的持有与处置作为规避现货市场风险的手段之一,难以同
时满足套期保值会计要求的五个前提条件,因此无法使用套期保值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处理按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
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
确认为一项负债。期末,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作为确定在手合约公允价值的计量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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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据此调整衍生金融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并确认当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合约
平仓时,将交易收益(包括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报告期,公司期货合约公允价值变动导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692万元,合约
平仓收益导致投资收益为1392万元,公司期货套保业务合计影响净利润金额为700万
元。
我们认为:公司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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