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3月12日收到了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 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证书编号:GR201731002594; 发证时间:2017年11月23日;有效期三年。 此前,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1年、 2014年通过了复审认定。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2017年、 2018年、2019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度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 所得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所获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 2017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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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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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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