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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13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拟为参股公司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担保即将到期,为保证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的进一
步拓展所需,公司拟为小额贷款公司向浙江省内银行(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在浙江
的分支机构)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15%,担保期限三年(自其银行融资
发生之日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同时,小额贷款公司的其
他股东对联化科技对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担保按照其持有小额贷款公司股份比
例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18年3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20日,为本公司参股公司,该公司
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3,000万元,股权比例为30%。注册地
址为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西街社区7、9、11号,法定代表人张贤桂,经营范围:
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经省金融办批准
的其它业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6,654.65万元,净资产16,387.20万元;
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747.49万元,净利润1,223.16万元(以上数据经浙江华诚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
    小额贷款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出资3,000万元,股权比例为30%,为其
主发起人。公司高级副总裁张贤桂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系关联担保。
    三、担保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名称: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三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小额贷款公司的其他股东对联化科技对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担保按照其持
有小额贷款公司股份比例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参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最大担保额度,为连带责任
保证。在担保额度内,将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担保即将到期,为保证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的进一
步拓展所需,公司拟对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当
地有关政府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采取了较为严格细致的监督管理,不断规范其经
营。而小额贷款公司坚持风险严控、稳健经营,夯实基础、加快发展;且小额贷
款公司的董事长由公司指定委派,能及时掌握发展目标并了解其日常经营情况,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
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2、公司为参股公司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公
司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公司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三年(自
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符合其正常经营的需要。在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对小额
贷款公司较为严格的监督管理和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规范稳健经营下,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风险较小。同时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委派,能及时掌握了解其
日常经营情况,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
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
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
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8,596.23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6
年末净资产的29.56%,其中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28,596.23万元,
对参股公司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零。
    若本次对外担保生效,则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其
中对进出口公司担保不超过3亿元,对江苏联化担保不超过4亿元,对德州联化担
保不超过1.5亿元,对盐城联化担保不超过1.5亿元,对台州联化担保不超过1.5亿
元,对辽宁天予担保不超过0.5亿元,对湖北郡泰担保不超过0.5亿元,对英国子
公司Lianhetech Europe Limited担保不超过12亿元,对英国子公司Fine Organics
Limited担保不超过3亿元,对参股公司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
保不超过0.5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6年末净资产的64.37%。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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