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18证券代码:870269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公告
一、 合同概况
(一) 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与无锡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320292002138GB00030和320292002138GB00031,宗地面积为24438平方米;出让宗地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东安路西侧、振发八路南侧及无锡市新吴区新东安路西侧、长江东路南侧两个地块;宗地的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人同意在2018年3月19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本合同项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为人民币1,528万元,合每平方米人民币
625.26元。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算。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3日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并于2017年11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和《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公告》。
(三) 合同生效需要的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中,以挂牌方式竞得编号320292002138GB00030的无锡市新吴区新东安路西侧、振发八路南侧13324.5平方米地块及编号320292002138GB00031的无锡市新吴区新东安路西侧、长江东路南侧11113.5平方米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司通过竞拍形式取得《成交确认书》,并于近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符合政府有关部门政策及法律等要求。
(四) 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说明如下: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 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2017)0057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资产为24,052万元人
公告编号:2018-018民币,净资产为13,756万元人民币,公司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交易金额为1,528万元人民币,占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11.11%,占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6.35%,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相对方的情况
(一) 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楼4楼。
(二) 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 合同主要内容
(一) 合同标的
宗地编号320292002138GB00030,宗地面积13324.5平方米,宗地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东安路西侧、振发八路南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宗地编号320292002138GB00031,宗地面积11113.5平方米,宗地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东安路西侧、长江东路南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二) 主要条款
1. 合同下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2. 出让人同意在2018年3月19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受让人。
3. 该两块宗地使用权出让价款1,528万元,合每平方米
625.26元。
四、 合同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订单持续增加,现有产能难以满足订单需求。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是公司在当前市场状况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投资决策。为此,公司受让位于无锡市新吴区的2443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可提高产能、满足客户需求、为做大做强提供保障,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五、 关于交易的其他内容
无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