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8 年度定期报告、募投项目审计等
对外披露数据的审计工作。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及丰富的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
的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应
了公司的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出
具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3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本次续聘公司 2018 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