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294 债券简称:12 鲁创投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根据《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等文件的相
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一、修改说明
《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中“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修订为“股东大会就选举
二名以上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
积投票制”。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章程 修订后的章程
第八十二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第八十二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二名以上董事、监事进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1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 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
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 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
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 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
和基本情况。 和基本情况。
本章程修正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特此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