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 众和 公告编码:2018-023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许建成、董事詹金明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许建成因个人原因履职受限不能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原因已辞职)目前在休养当中,不能保证本公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也不能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信息、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立案调查及进展情况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7 年 9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并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11 月 11 日、12 月 9 日、2018 年 1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立案调
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088、2017-106、2017-116、2018-002)。
2018 年 2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对中国证监
会福建监管局相关拟处罚措施将进行陈述及申辩【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 2018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2)】。2018 年 2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
告》(公告编号:2018-01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的
处罚决定。
二、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事项仍在继续推进中,具体交易对方及方案尚未确
定,本次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董
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上市公司
大股东、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公司大股东 2017 年 8 月筹划的拟转让控股权事
项受到一定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的处罚决定。如本公司因此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
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3.2.1 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
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
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
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1.11.3 条的
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和公司股票可
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