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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博医药: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09

公告编号:2018-004证券代码:837359 证券简称:泓博医药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具体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负责制定与实施,相关情况如下:

一、激励计划背景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吸引与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使员工报酬与个人能力和绩效挂钩,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和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激励计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即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8-004司的长远利益相联系,收益与风险共担;

3、将公司、股东和优秀员工的利益有机结合,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4、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

三、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次激励计划的修订、实施、变更和终止;公司董事会是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激励计划,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和主管部门审核,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计划的相关事宜。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本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以及董事会认为的其他优秀员工等。

本计划激励对象只能够接受本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在接受本公司授予股票时不得成为其他挂牌公司的股权激励对象,并且在本计划实施完毕前不再接受其他同行业公司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基本条件:

1、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并已与公司签署劳动雇佣合同,且不得为其他同行业公司服务。

2、符合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的员工。

公告编号:2018-004

五、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1、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价格、数量及股票分配情况公司将新建一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建有限合伙企业”)受让公司股东上海鼎蕴投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公司股票,激励对象通过持有新建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从而间接持股公司股票。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新建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对应总计不超过175.00万股公司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555.3333万股的3.15%;其中首次授予最多不超过

87.50万股,预留不少于87.50万股。

本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购买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最近一次战略投资者入股价格、交易结构等多种因素,确定本次授予价格为5.50元/股。本激励计划激励的对象首期授予不超过32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优秀员工,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公司股票数量(万股)

占本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的比例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李世成 财务总监 3.00 3.43% 0.05%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优秀员工等不超过30人

84.50 96.57% 1.53%合计 87.50 100.00% 1.58%

2、本激励计划的锁定期与解锁期安排

公告编号:2018-004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

授予日为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且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本计划授予的股票锁定期为自本激励计划股权转让完成对应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到公司股票在境内交易所首发申请通过并上市为止。锁定期届满后,公司已股票在境内交易所首发申请通过并上市且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分批解锁,每年度合计可申请解锁股数不得高于其上市前持股总数的50%。公司在股票在境内交易所首发申请通过并上市前除特殊情况外,激励对象均不得解除限售进行转让。

3、本激励计划的授予、解锁条件及业绩考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不得出现违反证监会、股转公司、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会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本激励计划不涉及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也不设定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但要求激励对象在计划有效期内在公司任职,且不得违反公司相关制度要求。

六、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1、股票的授予

公告编号:2018-004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的股票授予事宜。

2、股票解锁程序

(1)在解锁日前,公司应确认激励对象是否满足解锁条件,对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统一办理解锁事宜,其他情况(指离职或申请退出等情形)由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持有的该次解锁对应的股票。

(2)激励对象可对已解锁的股票进行转让,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退出的总体规定

(1)锁定期内除非发生激励对象离职(不包含退休,下同)的情形,激励对象原则上其所持有的股票必须在离职前向公司董事会指定方以原始取得价格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新建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特殊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同意的除外。

(2)锁定期满后,激励对象未离职的,其所获授予的股票根据本计划上述分期解限售机制执行。

(3)锁定期满后,激励对象离职的,其所持有的新建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份额按本计划签署的协议与新建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规定分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激励对象发生代持行为,

公告编号:2018-004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资格,其所持有的新建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份额按本计划签署的协议与新建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规定分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5)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2、如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IPO或被并购的特殊规定若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仍然处于IPO期间或启动并购重组计划的,激励对象所持新建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份额对应的股票按法律规定须按相关的规定执行限售。

八、附则

1、本激励计划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本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九、备查文件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3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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