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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鸣科化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09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结合中证中小
投资者服务中心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建议,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
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2018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在累积 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在累积投票
投票制下,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其他成          制下,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其他成员、非
员、非职工代表监事应分别选举。            职工代表监事应分别选举。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投票选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 举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多人,按
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入选的表
                                          决权制度。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
                                         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人。公司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由股东代         人。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由职工代表出任 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
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方         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单独或合
式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会或股东无权 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
提名与选举或更换。但在实行累积投票 名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由职
制时,提名董事或股东代表出任的监         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
事,应遵守本章程关于累积投票制提名 会等民主方式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会
的规定。                                 或股东无权提名与选举或更换。但在实
                                         行累积投票制时,提名董事或股东代表
    公司换届选举董事、监事时可以实
                                         出任的监事,应遵守本章程关于累积投
行累积投票制。在换届选举时,公司董
                                         票制提名的规定。
事会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在提
名董事候选人时应广泛征询股东意见。           公司换届选举董事、监事时实行累
董事会公布提名后,单独或合并持有公 积投票制。在换届选举时,公司董事会
司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补充提名董        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在提名董
事候选人。持股 3%-15%的股东可以提 事候选人时应广泛征询股东意见。董事
名 1 名董事候选人,持股 15-30%的股 会公布提名后,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
东可以提名 2 名董事候选人,持股 30% 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补充提名董事候
以上的股东提名 3 名董事候选人。提名 选人。提名股东应当将提名案向董事会
股东应当将提名案向董事会提出,由董 提出,由董事会公告。提名股东应同时
事会公告。提名股东应同时向董事会提 向董事会提出并由董事会公告候选董
出并由董事会公告候选董事的简历和         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在换届选举时,公司监事会有权提
    在换届选举时,公司监事会有权提 名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在董
名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在董 事会公布监事会的有关提名后,单独或
事会公布监事会的有关提名后,单独或 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
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        补充提名监事候选人。提名股东应当将
补充提名监事候选人。持股 3%-15%         提名案向监事会提出,并由监事会交董
的股东可以提名 1 名监事候选人,持股 事会公告。提名股东应同时向监事会提
15-30%的股东可以提名 2 名监事候选 出并由董事会公告候选监事的简历和
人,持股 30%以上的股东提名 3 名监事 基本情况。
候选人。提名股东应当将提名案向监事
                                                在实行累积投票制时,董事会关于
会提出,并由监事会交董事会公告。提
                                         董事的提名与股东关于董事的提名应
名股东应同时向监事会提出并由董事
                                         当作为一个议案一并表决,候选人以得
会公告候选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票多者当选董事。但当选董事应当得票
    在实行累积投票制时,董事会关于 超过与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
董事的提名与股东关于董事的提名应         数。
当作为一个议案一并表决,候选人以得
                                                在实行累积投票制时,有关监事表
票多者当选董事。但当选董事应当得票
                                         决与当选参照上述规定。
超过与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
数。
    在实行累积投票制时,有关监事表
决与当选参照上述规定。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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