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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柴动力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09
股票简称:全柴动力     股票代码:600218      公告编号:临 2018-012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全柴动
力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安徽全柴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全
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 5.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
    2016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决策权等
有关事宜延期一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授权董事长行使闲
置募集资金投资决策权等有关事宜一年。
    2017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同意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
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等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
等有关事宜,授权期限为 1 年,有效期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2 日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
发表了相关意见。
    2018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同意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
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等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不超过
2.5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
权、签署相关合同等有关事宜,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为 1 年,有效期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7 日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相关意
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9 号文核准,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85,355,000 股,发行价格每股 8.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 682,84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股份登记、验资、法律顾
问等发行费用 17,204,181.0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65,635,818.92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全部存入公司设立的银行专户
内,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2015】
第 010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13 年 11 月 12 日披露的《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拟分别用于:低耗能低排放
商用车柴油机建设项目 27,675 万元、高效节能非道路柴油机建设项目
22,609 万元、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6,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2,000 万元。
    鉴于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没有达到预期金额,为不
影响其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补充流动资金金
额按实际调整为 102,795,818.92 元,并一次性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普
通银行账户,永久性作为流动资金使用。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 2018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综合考虑国
家政策、市场需求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满足
市场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
公司对“高效节能非道路柴油机建设项目”预计剩余的 17041 万元募
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用于投资“国六系列发动机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及“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二期)项目”,其中“国六系列发动机
智能制造建设项目”投资 14041 万元;“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二
期)项目”投资 3000 万元。
    截止 2018 年 2 月,公司实际支付募集资金 4.58 亿元,募集资金
余额为 2.57 亿元(包括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
    三、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在确保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5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
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
    1、投资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较高的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5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
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
围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有保本
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
    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
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做好资金支付预算,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得将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
联人使用,为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4、投资期限
    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银行定期存款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
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分管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
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
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需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低风险的短
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未来不排除本次现金管理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
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产品以
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
   (2)及时跟踪产品投向、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
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
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加强资金日常监管:公司审计委员会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全柴动力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13 年修订)》等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
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
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我们
同意公司对不超过 2.5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董
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等有关事宜,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
用。
       2、监事会意见
    2018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董事会同意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行使
投资决策权等有关事宜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
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我们同意公司对不超过 2.5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
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等有关事宜,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
动使用。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全柴动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全柴动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
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的相关规定;
    (3)全柴动力根据董事会决议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满足安全性高、保本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
好等要求,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全柴动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全柴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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