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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春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08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损益、总
资产和净资产等,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我国财政部先后修订及新发布了部分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包括《企业会
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
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 第14号—收入》。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企业会
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6月12日起施行,其余新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
市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其施行,同时鼓励
企业提前执行。
     公司于2018年月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同意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公司独立董事均发
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
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主要变更的内容如下:
     (1)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负资产分
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
提范围有所扩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非交易性权
益工具投资,后续计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在处置时不能转入当期损益,改为直
接调整留存收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
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6)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7年度无金融工具相关业务事项,上述变更对公司无影响。
     (二)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中,与企业日
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性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
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2、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公司修改财务报表
列报,在利润表上增加“其他收益”项目,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
使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实施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
进行调整。该变更对公司2017年当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
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合终止经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内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合终
止经营》的要求,“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合终止经营”会计政策的变更采
用未来使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合终
止经营》的通知规定,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
大影响。
     (四)收入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的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
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
包含的各单项预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
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
明确规定。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准换的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
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
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我国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变更,董事
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我国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变更,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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