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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07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基本情况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龙机电,证券代码:300032)自 2017
年 11 月 27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7
年 12 月 09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福建中
科光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不低于 51%的股权。
    二、停牌期间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金龙机电,证券代码:300032)自 2017 年 11 月 27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披露了《关
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01 日披露了《关
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2017 年 12 月 09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7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停牌进展公告》、2017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
展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 年 01 月
02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2018 年 01 月 09 日披
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2018 年 01 月 16 日披露了《关
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2018 年 01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01 月 29 日开市起继续停
牌,并于 2018 年 01 月 27 日披露《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8 年 02 月 02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2018
年 02 月 09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2018 年 02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截至 2018 年 02
月 26 日,申请停牌期限已满。
    三、公司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努力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组织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事项相关内容进行了论证沟通,与交易对手方对本次资产购买事宜进行了多次协
商,推进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公司自停牌之日起,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报送交易进程备忘
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相关事项进展公告,并充分提
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四、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期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对本次资产购买事
宜进行了多次协商,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沟通,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事项的有关条件尚不成熟,经与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行了论
证沟通后,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事项。未来不排除公司采取现金方式购买福建中科光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一直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双方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
成实质性协议,交易双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终止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事项,对公司业绩无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
正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停牌及终止筹划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五、决策程序及承诺事项
    2018 年 03 月 0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披露本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内,
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3 月 0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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