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机电”、“上市公司”、“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核查了本次资产重组终止的原因,并依据核查确
认的相关情况,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基本情况
金龙机电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金龙机电,证券代码:300032)自 2017 年 11 月 27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披露
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7 年 12 月 09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福建
中科光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不低于 51%的股权。
二、停牌期间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金龙机电,证券代码:300032)自 2017 年 11 月 27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披露
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01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2017 年 12 月 09 日披露了《关
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7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2017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开市起继
续停牌,并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
的公告》、2018 年 01 月 02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
告》、2018 年 01 月 09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8 年 01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2018
年 01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司股票
自 2018 年 01 月 29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 2018 年 01 月 27 日披露《关于筹划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 年 02 月 02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2018 年 02 月 09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2018 年 02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三、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期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对本次资产购买
事宜进行了多次协商,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沟通,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事项的有关条件尚不成熟,经与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
行了论证沟通后,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未来不排除公司采取现金方式购买福建中科光芯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的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一直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双方未就具体方案最终
达成实质性协议,交易双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终止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对公司业绩无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
规划及正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决策程序及承诺事项
2018 年 03 月 0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披露本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并已做到勤
勉尽责
停牌期间,本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协助交易
各方论证、谈判重组方案,努力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做到勤勉尽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终止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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