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5日以通信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3月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表决董事6位,截至投票日期3月5日,实际投票表决董事6位,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6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备查文件《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8-002
特此公告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