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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辞职及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公告日期:2009-04-08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辞职及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网站(http://www.petrochina.com.cn)上刊载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收到独立监事吴志攀先生的辞呈,称其因执行关于高等学校在职领导人员不得在校内外其它经济实体兼职的规定,辞去公司监事一职,该辞任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出新任监事后生效。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年会,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3%以上(含3%)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向公司提出临时提案。约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86.71%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于2009年4月2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名王道成先生为独立监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列为第9项议案,具体如下:
  审议并批准关于选举王道成先生为公司独立监事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选举王道成先生为公司独立监事,任期自2009年5月12日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道成先生未在公司担任其它职位,亦与公司任何其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利益关系。王道成先生的简历如下:
  王道成先生,69岁,现任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会长。王先生是高级审计师,大学本科,在财政和审计部门拥有逾40年的工作经验。1981年至1984年期间任财政
  部审计机关筹备组组长、国家审计署科研培训中心负责人、财金局负责人;1984年8月起先后任北京市西城区审计局副局长、国家审计署研究室副主任、综合局副局长、外资局副局长、外资司司长、财政审计司司长、办公厅主任;1999年3月起至2005年3月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审计署纪检组组长。2005年6月起任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会长。
  公司于2009年3月27日公布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附件一:授权委托书中序号9,即:“审议并批准其它议案(如有)”相应调整为“审议并批准关于选举王道成先生为公司独立监事的议案”,具体请见附件补充授权委托书,该补充授权委托书的递交要求请参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关于授权委托书的相关内容。
  除上述事项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其余事项未发生任何变更。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
  附件一:补充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57)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二日(星期二)年度股东大会之
  补充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09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9时在中国北京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26号北京汉华国际饭店举行之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及其任何延期召开的会议,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投票指示:
  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9   审议并批准选举王道成先生为公司独立监事的议案
  附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其续会结束时止
  注:1、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2、请填写上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A股股份。
  3、请填写上受托人,如未填写,大会主席将被视为受托人,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代表出席并投票,委派超过一名代表的股东,其代表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A股股东最迟须于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本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签署本表格并经过公证之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如有)交回公司董事会秘书局,地址为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中国石油大厦C座0610室(邮政编码100007)方为有效。
  5、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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