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飞集成”)于 2018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人民币 393,779,987.94 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93,779,987.94 元。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成飞集
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33 号)核准公
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9,241,706 股新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因受
二级市场股价等因素影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股票 13,540,961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87.9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220,000.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3,779,987.94 元。2018 年 1 月 9 日,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后的余额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出具《关于四川成飞集
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 众环验字(2018)
020003 号)审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
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分别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按照相关要求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如下: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中航锂电(洛阳)产业园建设项目三期工程 143,320 135,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 40,000
合计 183,320 175,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航锂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724,929,914.82 元。公司拟以募集资
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 393,779,987.94 元,具
体情况如下: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元)
(元) 金额(元)
(元)
中航锂电(洛阳)产业
1 1,433,200,000 1,350,000,000 724,929,914.82 393,779,987.94
园建设项目三期工程
2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 400,000,000 - -
合计 1,833,200,000 1,750,000,000 393,779,987.94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
入安排,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或子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
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部分由公司或
子公司自筹解决。本次拟置换金额与上述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一致。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出具了《四川成
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
(2018)020129 号)。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中国证券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
文件的相关安排。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本次以募
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93,779,987.94 元。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行为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93,779,987.94 元置
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93,779,987.94 元。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成飞集成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393,779,987.94 元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专项
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成飞集成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8)020129
号);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成飞
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