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新洋丰”)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
年限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情况说明
1.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及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
况,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为了使公司会计估计更加
符合实际使用情况,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拟调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情况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资产类别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房屋及建筑物 10-35 12-35 5 5 9.5-2.714 7.917-2.714
机器设备 7-10 7-20 5 5 13.5-9.5 13.5-4.75
运输设备 5 5-10 5 5 19 19-9.5
折旧方法和残值率不变,仍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3.变更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
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
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根据变更后的折旧年限,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会影响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加约 4000 余万元,对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将产生正面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
定,能够更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
实和公允。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估
计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的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