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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恩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06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恩股份”)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5 日 9:30 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王爱国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 7 人。公司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69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2 月向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股份 3,125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4,000
万股增加至 27,125 万股,注册资本由 24,000 万元增加至 27,125 万元。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6 日和 2017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和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在本次发行完成后,董事会可根据本次发行
结果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本和注册资本的条款进行相
应修订,并报请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公
司章程》中部分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向工商登记机关
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3 月 6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
公司《章程修订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支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将不超过 40,000 万
元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流动资金实际情况
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调剂使用,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即自 2018 年 3 月 5 日起
至 2019 年 3 月 4 日止。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过风险投资,同时,董事会承诺在本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3 月 6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 2018 年 3 月 6 日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
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对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国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复材”)
拟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国恩复材、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及国恩复材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进行专项存储和管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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