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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06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
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21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146.42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74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 2018 年 3 月 8 日;
    3、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
划不存在差异。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21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6.42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0.6745%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案)>的议案》,2016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汉
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4、2017年10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职而不
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谭鹏、熊立龙、刘洪现、严翔、郝剑强、
郑春花、钱正伟、张宇、蔡国升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1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3.073元/股。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18年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
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虞文明、刘明璨、马聚民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13.07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6、2018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
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6.425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已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2 月 22 日,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03 月 08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已满。
2、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1
       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2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2016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益 的 净 利 润 为 2154.21 万 元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2014年-2015年公司净利
                                                        (未扣除本激励计划产生的
       润平均值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0%。
 3                                                      股份支付费用),相比2014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未扣除本激励计划
                                                        年 -2015 年 公 司 净 利 润 平 均
       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值 773.77 万 元 增 长 了
       润作为计算依据。
                                                        178.40%,公司业绩达到了考
                                                        核要求。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225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     对象中,213 名个人业绩评价
          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          均为 A,考核达到要求,满足
          率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额度          解除限售条件;谭鹏等 12 名
          =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已从公司离职,不符合解除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 限售条件。
          (C)和(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
          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评结                  80>       70>        S<
                      S≥80
           果(S)                 S≥70      S≥60        60
           评价标
                        A            B          C          D
             准
           标准系
                        1          0.8         0.5         0
             数
         综上所述,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
     存在差异。
         三、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13 名,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6.425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674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 2018 年 3 月 8 日;
         3、本次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限售明细表:
                                                                                单位:万股
                                           获授的限制性    第一次可解除限售限     剩余未解除限售限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1        刘昌平         总经理                 10                 5
                     副董事长、副总
 2        朱德永     经理、董事会秘             10                 5
                           书
 3        李志峰        副总经理                8                  4
 4         张健         副总经理                8                  4
 5        杨晶涛        副总经理                7                 3.5                   3.5
 6         韩锋         副总经理                6                  3
7           王杰           副总经理             5                     2.5                      2.5
8           黄磊           副总经理             5                     2.5                      2.5
9          马玉飞      财务负责人               8                     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
10                                            225.85             112.925                     112.925
              术)人员(204 人)
          合计(213 人)                      292.85             146.425                     146.425
          注:1、授予限制性股票获授的激励对象为 225 人,限售期内离职
     12 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 213 人。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激励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其买卖股
     份应遵守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进一步规
     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
     为的通知》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0,635,110   18.72%        -1,464,250           39,170,860     18.0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76,464,682   81.28%         1,464,250          177,928,932     81.96%
     三、股份总数            217,099,792       100%         --               217,099,792      100%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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