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为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作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
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