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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05

公告编号:2018-021证券代码:837938证券简称:贝斯美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一路2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59,297,2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2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297,2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297,2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18-017)和《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297,2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297,2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297,2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本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2017年度利润不分配,全部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297,2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拟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297,2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关联交

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310,000股,占该项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3、回避表决情况:

5位关联股东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鼎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峰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至2020年)(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在注重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股东回报、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至2020年)(草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297,2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事项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上市后启用。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297,2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2017年财务报告及相关专

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报告进行确认并同意对外报出。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297,2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297,2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更正后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297,2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报

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更正后的《2016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297,2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更正后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297,2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297,2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名字:王明凯、焦晓昆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1.经与会股东签字盖章确认的《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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